《毛姆读书随笔: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读后感,精摘

读完这本书后,对于我感觉比较好的观点和故事进行了摘录,并重新命名!

有没有1本一劳永逸的书?

【导读】我想找到这样1本书,它能够让我一劳永逸地解决一切疑问。那样我就可以在解决了一切疑问后,放手去构建自己的生活模式。

有没有一本一劳永逸的书?

在进入一所医科大学就读后,我发现了一个新世界。在那里,我读到许多医科著作。书中讲到,人是一台机器,且受到机械法则的控制,一旦机器停下来,人的生命也就走到了尽头。在医院里,我看到人们死去,深感惊恐的同时,我相信了书本上讲述的道理。我自以为是地相信,人类在进化过程中为了生存需要构想出宗教和上帝的观念,这些观念在过去—或许现在也是—表现成某种有利于种族生存的价值观,我们只能在历史层面予以解释,并不能视其为真实的存在。虽然我自视为不可知论者,但在内心深处,我认为理智的人必须拒绝上帝这种假设。

有一次,我在阿那托尔·法朗士的《文学生涯》的某一卷里面,偶然间读到了一个非常有趣的小故事。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至今我还记得故事的大致内容:一个东方的年轻国王登基后,想要治理好他的王国,为了成为世上最英明的君王,便召来了国内所有的贤士,他命令贤士们去收集世上所有的智识慧言,编纂成册,供他阅读。贤士们奉命而去。

三十年过后,贤士们牵着一队背载五千册书的骆驼队回来了。他们告诉国王,这五千册书中收录了天下所有的智识慧言。然而,忙于国事的国王并没有时间读那么多书,他命令贤士们回去加以精选。

十五年过后,贤士们回来了,这次骆驼背上只有五百册书。他们禀告国王,读完这五百册书,就能尽知天下智慧。然而五百册还是太多,他们奉命再做精选。

又过了十年,贤士们带着五十册书回来了。但国王已年迈不堪,疲惫到连五十册书也读不了了。于是他下令,让他们再做一次精选,做出一本囊括人类智慧精华的书,让他最终能够学到他最迫切需要的知识。贤士们奉命而去。

又过了五年,归来的贤士们自己也成了老年人。那本包含着人类智慧精华的书被贤士们送到国王手里,然而,此时的国王已经奄奄一息,连一本书也来不及读了。

我也想找到这么一本书,它能够让我一劳永逸地解决一切疑问。那样我就可以在解决了一切疑问后,放手去构建自己的生活模式。

怎样读书才有乐趣 读书应该是一种享受

为了应对考试或学习知识的阅读不是享受。

工作之外有所闲暇并愿意阅读的成年人,对于这类人而言,不读某些书会有点太可惜了。

各个时代的智者都已发现,获取知识的快乐是最让人满意的,也是最为持久的。所以保持阅读习惯是非常好的。在度过了生命的黄金年华之后,你会发现你能欣然参与的活动已为数不多。除了象棋、填字游戏,几乎没有一种你一个人就能玩起来的游戏。但是阅读就不一样了,它丝毫不会让你有这种困扰。

没有哪一项活动可以像读书一样——除了针线活,但它并不能平复你焦躁的心情——能随时开始,随便读多久,当有人找你时也可以随时搁下。没有其他娱乐项目比阅读更省钱了,你在公共图书馆的那些愉快日子和阅读廉价版图书时的愉快体验正好说明了这一点。培养阅读的习惯能够为你筑造一座避难所,让你逃脱几乎人世间的所有悲哀。我说“几乎”,是因为我不想夸张到说阅读能缓解饥饿的痛苦,或者平复你单相思的愁闷。但是一些好的侦探小说和一个热水袋,便能让你不在乎最严重的感冒的不适。相反,如果有人必须读那些使他觉得无味的书,谁会养成为了阅读而阅读的习惯呢?

我发现读哲学很有趣

哲学作品不会让你失望。在这类作品中,你永远都望不到边界,它就像人类的灵魂一样多样。这类作品很伟大,它所探讨的问题几乎涉及知识的各个领域,它涉及宇宙,神明和永生,人类理智的属性,生命的终结和归处,人类的力量和局限,等等。人们在这晦暗而神秘的世界上前行,总是被不同的问题所困扰,如果哲学不能帮助这些人解惑的话,那么它也会以幽默的方式说服他们安于自身的无知。哲学教会人们退守为安,也教会人们砥砺前行。它能给人们带来想象力和智慧。对于业余爱好者来说,我认为哲学能够满足他们的幻想,给他们最大的乐趣,供他们打发闲散的时光。这些业余爱好者从哲学中感受到的乐趣可能比哲学家感受到的还要多。

本文摘自《毛姆读书随笔: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


内容简介:

如果世界上有一种叫作阅读家的职业,不会再有人比毛姆更加适合。

作家热爱读书,这似乎是自然的事,但像毛姆一样,按图索骥,从作家的作品问解到作家的生平和性格,再由他们的生平和性格回转身,关照作家的作品,并以此写成一本精彩绝伦的随笔集,也是文学史上并不多见的妙事。

这是一本巨匠的八卦之书,也是毛姆对于阅读和哲学的洞见之书。文学巨匠的辛辣秘密与有趣人性,简·奥斯汀善良的“刻薄”,司汤达内心的自卑,福楼拜童年的沙滩初恋,列夫·托尔斯泰一生的迷惑与忏悔,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背叛……

作者简介:

毛姆(1874—1965)英国小说家,散文家,戏剧家,出生于法国巴黎。十岁时,父母已相继去世,遂被送往英国肯特郡,与叔父一起生活。1892年起,在伦敦的圣托马斯医院学习医科,同年,发表了首部小说《兰贝斯的丽莎》,广受好评,遂弃医从文。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加入法国红十字会,后受英国军方指派,在瑞士和俄国开展情报工作。曾多次赴南太平洋和远东地区旅行,许多小说因此颇具异域情调。晚年撰写了许多回忆录和文学批评,至八十五岁时方才搁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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