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从十八线小城爬来帝都的良好公民来说,这么多年,对“两会”的理解大概就是进入北京需要查身份证过安检了,寄快递需要写清寄件人地址、电话和本人签名了,灭火器检查更加严格了。
尽管我不太关注这方面的内容,但是我知道那些提案最终都会体现到像我这种良好的公民身上,看到朋友圈刷出了关于“两会”的内容我并不觉得奇怪,有了微博和微信这些渠道,个人的发声有了出口,只是有些网友的观点我实在不敢苟同罢了。
3月2日,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建议,全面放开生育,允许夫妇自己决定生育孩子数量。今年再提“降低法定结婚年龄至18周岁”的建议。“降低法定结婚年龄至18周岁”最早是黄代表在2012年提出的,当时被网友评价为“雷人”建议,但也有不少网友赞同她。
我去翻了这位人大代表的微博,意料之中地看到网友们刷到几百条的评论,甚至有些不堪入目的恶意中伤。你觉得这提案不合理,可能因为你不是这提案的“受众”而已。想起鲁迅先生说过的“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
这位黄代表的提案实际上是将生育权还给了我们,我们可以自主决定生几个。我看到很多网友提到,“产假对事业女性的影响”,“生下来你帮我养啊”这些问题,我感觉有些惊讶,是否生孩子一直是自主的选择,所以平衡事业和家庭,养孩子这些问题难道不是我们自己的问题么?如果没有那个条件或者不想生那么多小孩,大可选择不生,将它当做有条件,并且想多生孩子的公民政策就好,与我们其实并没有什么冲突。
再说“降低法定结婚年龄至18周岁”这条,女子14岁、男子16岁左右就已发育成熟,开始具有生育能力。很多人质问这位代表“你女儿是18岁生出来的?”,“18岁真的才是个半大孩子,自己的生存问题都解决不了”这些问题我也很奇怪,现在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女性20周岁,男性22周岁”,现在30多岁不结婚不生娃的也大有人在,大家的婚育观念也并没有被这些政策所束缚不是么?它并不是让你20岁或者18岁一定要去结婚,只是给你多一种选择而已。
我出生的十八线小城,有很多初中读完就辍学的男孩子或女孩子,他们大多都被村里的熟人带到东北或东莞那些城市去打工,然后过个几年,他们的父母就会托媒人给他们介绍对象,几乎在1年之内就可以结婚然后生孩子,这种情况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但大家可知道,这些结婚的孩子们大多都没有满20、22岁,只能先办酒席,过正常夫妻生活,然后等到法定年龄到了再去补领证,没领证的几年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这里单就婚龄和放开生育做讨论,关于网友们所提的“提早婚育年龄滋生童养媳”,“应该打击山村孩子的早婚早育问题,而不是立法给它合法化”这些问题,我想说,无论黄代表的两项提案通不通过,如果短时间内我们无法改变这样的境况,只能给他们多一些权益的保障了。
最后,希望大家多想几步,再看这个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