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去年的8月,我在长沙见了许久不曾见面的哥们,他的成长速度在我们同龄人中是最快的,年纪轻轻就做到了片区副经理的位置上,怎么形容呢?白面书生模样,饱腹经纶的气质,很难想象他是工科毕业的学生。
他见了我说:“嗨,小妖,好久不见,你还是那个又阳光,又自信的姑娘,还是我曾经喜欢的样子。”我很庆幸他给我这样的评价,毕业六年,谁能没点变化呢!
02
我们相识于大一的那个冬天,那时的他非常瘦,皮肤很白,笑起来非常腼腆,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我们是学院的辩论比赛上认识的,一场棋逢对手的辩论,我输了辩论赛,还好赢得了友谊。后来一起上公共课,又都是做学生工作的,慢慢熟稔起来,经常一起讨论学生工作,交流经验。我很欣赏他,他懂得自己要什么,做事果断,清楚自己的目标在哪里,并且一直为此而努力。
这样的男孩子是吸引人的,那个时候好多的女孩子都喜欢他。那时别人眼中的我就是反应迟钝的蜗牛,对于他的明示暗示的喜欢,统统视而不见,一直处于哥们相处模式。大概是从小跟男孩子玩的比较多,加上大学所在的学院都是男孩子比较多的,在感情方面迟迟不开窍。
室友们总是开我的玩笑,说我生在福中不知福,有这么优秀的男孩子喜欢,还总是说自己单身。而我终于在漫天的流言蜚语里想明白了,此刻的我并不期待爱情的到来。后来仔细想了想,我确实没有对哪个男生动过心,大概是上辈子是个好人,没有欠别人的债需要还,每每想到此处,豁然开朗,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在乎那么多干什么?徒增烦恼。
我以为我们可以一直这么以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模式相处下去,但是这只是我自以为是的想法。大二的那年冬天,鹅毛大雪漫天飞舞,他站在路灯下,雪花洋洋洒洒的飘过天空,那画风美得仿佛童话故事的场景。那一天他非常认真、非常严肃的对我说:“小妖,我非常严肃,非常认真的给你说,我喜欢你。”原本应该唯美的画面偏偏遇到我这么个不知情趣的人!没错,你猜对了,那时的我上前拉着他的胳膊说:“哥们,我也喜欢你呀,走走走,听说今晚大会堂有个演讲的讲座,陪我去听听。”
“我说是喜欢你,是男人对女人的喜欢,不是哥们之间的感情!”他略带无奈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啊?可是你是我哥们呀,而且我不喜欢你这一款。”我向来是有话直说,尤其是关系好的人之间,从来不会婉转的拒绝。
说完我看见他眼神黯淡了下去,他看了我一会,摇了摇头,说:“走吧,陪你去听讲座。”
那以后我们之前再也没有出现过这个话题。可是作为女孩子,我还是感觉到了他每次见我的那种不自然,我以为我们依然可以是无所不谈的好哥们。是我太笨了,他总是需要时间来磨平我对他的伤害,尽管我认为我没有错。
后来的一段时间,我刻意减少了去见他。我总算知道了,既然不喜欢就一丝一毫的希望都不要给别人。我们还是会碰面,在无数的聚会和学生工作中,相互点头微笑,然后擦肩而过,直到有一天,他可以真正放下,那是我们还是有希望重新做朋友。
现在想来我很庆幸当初拒绝了他,不然我们可能现在早已分手,性格使然,我们太过相似的性格,注定做朋友比做情人更能天长地久。
03
记得一年前,有一天晚上接到他的电话,他喝多了,一喝多就喜欢给别人打电话。通常情况下他喝酒之前会先关机,但是那一天他没有,快十二点了打电话给我:“小妖,当年你为什么拒绝我,我哪里做的不好?”我知道不该跟喝多酒的人多说,但是那一刻我动容了,因为他一直没有忘记我。
第二天我给他发了信息:佛说前生五百次的回眸,才换得今生擦肩而过,而你前生一定是在石桥等了我上千年,才换的今生四年大学相伴。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在远方的你保重自己。是的,我们依然没有在一起,终于都放下了曾经的包袱,现在依然是最好的朋友。
见面时我对他说:“我很欢喜,你还是我曾经认识的样子。“他说在我面前,他还是那个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的人。工作中的尔虞我诈与我无关,只有在我这里,他才是那个满腹经纶的少年。
04
每个人的青春中总有那么一些人,一些事无法让人忘怀,我也一样,最难忘的就是大二我们在一起学习生活的日子,随时时光的流逝,渐渐有人淡出了你的生活圈子,也有那么一些人能渐渐融入毕业后我们的圈子,回想起来,那些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的情况少之又少。
在合适的时间做合适的事情,随着时光的流逝,朋友结婚的人越来越多,婚后的他们与我们的联系也越来越少,都说结婚以后身边可以做朋友的人就少了,越是成长体会就越深,人生或许就是如此。
珍惜那些愿意花时间陪你朋友,珍惜与家人相聚的时光。总有一天我们都会慢慢消失,最终散落在天地之间,成为尘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