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中的辛小丰心思缜密,勇气过人,却背负着阴霾。他的心思和勇气永远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守护一个女孩,悲剧的弃婴,守护三个男人一个女孩的异样家庭。

抛开其他的不看,他也只是二三线城市的一个小协警,拿着微薄的工资,抚养一个重病的女孩。他与同事的关系不算坏,他对上司毕恭毕敬,在生死一线的关头勇救上司,他视两个兄弟亲如家人,他也是真心想做一个好爸爸,急行百里,只为女儿的金鱼,他偷拿四千块,委身与台湾人,只是为了筹集女儿的医药费,最后为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而死。放弃人的基本欲求,为一个没有关系的人去死,这不是人间至善,又能是什么?只是,真的没有关系吗?或许在那人死的时候,他就和女孩建立了一种畸形的,血的联系,注定一生羁绊,用生命偿还。
但这一切,恐怕都是源于邓超,源于那一念之间没有被遏制住的兽性吧。在任何的法律体系中强奸之罪,罪不至死,他们日日夜夜生不如死的生活,本身已经赎了他们的罪。
而整部影片最讽刺,也是最大的反差和对比出现在,在整部影片95%的时间内,观众都误以为兄弟三个人就是当年灭门的凶手,但在结尾处,我们惊讶地发现这兄弟三人确实非一般的好人。在一定程度上,这是一个具有仪式感的结尾,充满了救赎的意味,也许辛小丰并不是罪有应得,但他也不该得到我们的怜悯,但这都不妨碍他成为一个勇敢的人。对孤女,对兄弟,情和义才是他挣扎企图脱罪的唯一理由。

辛小丰恻隐之心是对他的一种救赎,也是一种毁灭。他救下了那个遗孤,为她算计,为她而死。他活着的每一天,都备受煎熬。最后的死,也不失是一种成全,再没有痛苦,没有煎熬,轻飘飘的奔赴毁灭,世界一片洁白。他舍弃了影,归属了光。

邓超塑造的“辛小丰”,饱满而又张弛有度,你甚至完全可以把邓超的脸代入到那个人物,毫不违和。影片最后的经典表演——“注射死亡”,由邓超独立完成,不论是抽搐的表情还是挣扎到绝望的四肢,浑然天成,震撼人心。

大奸大善的差异在于本心追求,大善出于真心想解救他人,大奸出于自利和舆论美誉度去帮助别人,同样是做慈善,同样解救了一样多的人,那所作的贡献岂不是一样的?善恶区别在哪里? 大善难道不应该在手段上与大奸有所不同?是非黑白,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