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孤儿继承百万遗产,监护人与她毫无血缘”的消息走热,10岁的女孩,在母亲车祸离世之后,在忍受至亲离世的痛苦时,却要直面父族和母族的亲戚明为抚养权实为巨额财产的争夺闹剧。还好,天朝现行司法的完善,不仅保障她的财产权,而且充分尊重她的自主意愿,由她的继父担当监护人。至少,她可以与相熟继父生活,而不是继续面对谋算侵夺她财产的不良血亲。但如果,她生不逢时呢?
他,出生在福建副都统家中。3岁时,他的母亲因难产去世,临终时产下弟弟,9岁时父亲因病一朝离世,若无忠心家丁和父亲的一位偏房保护,两兄弟就会被赶出家门。或许正是因为这段失怙被驱逐的艰难经历,在他当权之后私欲膨胀,除经商敛财之外,贪墨无数,真真富可敌国,号称“大清第一贪官”。
她,父亲是探花,祖上三代袭爵、人丁凋零,母亲是公爵嫡女,家族人丁兴旺、姻亲众多。6、7时丧母,10岁时被接到外祖母膝下抚养,11岁时父亲病亡、再无依靠,后宅之中寝食起居看似一如嫡孙,实则“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在贾母和王夫人这对婆媳博弈中,年仅17岁即孤凉离世、百万家资尽归他人。
由此可见,在封建主义朝代的年少失怙,首先就要面对不良血亲以抚养之名实行侵夺财产的困境,要点脸面的好歹给养大成人,不要脸的就苛刻多了,而宗族呢,大多是袖手旁观、不予置评。官宦之后的和珅,公爵之后的林黛玉,他们是社会的中上层阶级,然而,一旦失去长辈护佑就会沦为砧板鱼肉,甚至性命难保。可想而知,底层的普通百姓的困境有过之而不及。
封建社会的宗族由血缘维系,因利益稳定,一致对外他们是强大的,对内却是有失公正。所以那些微薄的血脉亲情,终究比不得黑纸白字的律法靠谱。因此,完备的法律体系,使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是国家社会文明的进步,也是我们安居乐业的必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