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是个了不起的东西,考古学的证据表明,远在石器时代就有了盛酒的容器。据记载,我们的祖先早在原始社会时期就懂得如何用野果、蜂蜜和谷物制取酒精饮料,经野生花果堆积于高温季节自然发酵而成的花蜜酒称“猿酒”。而我国传统的酒精饮料是黄酒、米酒和白酒。葡萄酒是汉朝张骞由西域引进的。啤酒、白兰地、威士忌、伏特加等是18世纪后相继由西方传入我国的。可见,酒对人类的意义非同一般,难怪,百度上说 2007年的人均消费量就超过了 40瓶,酒也自然的成了人们经常消费的饮品。
既然酒是餐桌文化上必不可少的,就再来说说酒后的表现吧,有的人一杯下去脸就通红,那是提醒你要少喝,已经伤到身体了,脸红的人酒精代谢慢,酒精会在体内堆积,导致毛细血管扩张,还会伤及肝脏,实际上那些人是不该喝酒的。而那些体内酶比较多,比较充足的人,酒精的代谢速度会比一般人快,这种人就是传说中的千杯不倒,所以酒文化该适可,最好的情景是“小酌怡情“,既不伤身,又不丢份,甄别好酒的类型,还能给你的身份加分,绝对的好选择,好东西。
最近我和酒成了朋友,亲密到每周至少三次,每次昏昏沉沉,第二天胃胀一天,精神不佳,没精打采,酒可真是厉害,绝对是液体之火,让人若梦若醒飘飘欲仙,让天地颠倒,让世界旋转,让内心亢奋,酒桌上,有人发疯,有人夺权,有人暧昧,有人吹牛,它就像是一个道具,烘托着谈判桌,聚会桌,散伙桌的氛围,真是愁也要你,喜也要你。洞房花烛夜他乡遇故知,金榜题名时,万念俱灰的工作,怅然若失的情感,都是酒的知己。又因为酒耽误了多少大事,鲜活了多少逸事趣闻,更因为酒,造就了多少人的肝癌,而魂归天堂。
所以喝酒,必须要选准对象,特别是傲娇的女孩子们,不能一叫就去,提杯就干,纵使再熟的人,再重的局,也要收好了底气,憋住了最后的一口气,回家再吐,倒在自己的床上,第二天的回忆都是清晰的,心里就得想着,我是漂漂亮亮拿着劲儿去的,怎能低着头疯疯癫癫的回。这个浮躁的社会,我是肯定做不到不喝的,我需要酒,需要酒精给我的抚慰,更需要酒精带给我的人和人之间的假象,或是酒后的真实,所谓,酒能成事,也能败事,既然千家万户都抗拒不了,那我只能沉浸其中,再留点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