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围城》9.3/1990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杨绛

“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

“咱们这批人,关在这山谷里,生活枯燥,没有正常的消遣,情感一触即发,要避免刺激它。”

“你不讨厌,可是全无用处。”

“她的颜色暗而不黑,肥腻辛辣,穿着绯霞色的抹胸,海蓝色短裤,漏空白皮鞋里漏出涂红的指甲,有人看鲍小姐着装,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还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但鲍小姐并非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真理。

鲍及时行了乐,苏终是足了面子,唐没有丢失自尊,孙千方百计嫁了,赵实现了抱负;他,什么也没有。围城就是照着红楼梦写的,十个龌蹉男子也比不上一个汪太太精明,那是王熙凤和尤三姐的合体,众女子又更衬出唐晓芙的可贵。

以前看觉得孙很恐怖,把方逼成了那样。怎么现在看完全没有那种感觉了,方是闲云野鹤不想事情的男人,家里又是规矩多,守旧又毫无家底。要求女人不能出去工作,收入也不能比男人强。但方又看不上比他还弱的守旧女,方看得上的,那都是好家庭里的新派女性,再差也得是孙那样的家底新派女性。方喜欢的女人类型天生就和方的家庭要求的媳妇是相反的。好在方家也没有强行要求什么,只是夫妻关系就很容易被这种琐碎磨没了。其实我觉得以方的性格,唐嫁给了他未必婚后生活就美满,唐对世俗生活的忍耐远不如孙,她把一切都想得过于美好,如果到了那个不能提的后期他们没有逃去外边,那种环境她也是很难活下来。唐能应付方家的家庭环境吗?肯定是极度不适应的,苏小姐估计能适应。婚姻到后期,不能说方一点问题没有,都是各有问题,才日子难熬的。

真正的爱,是在伦理和道德范围内,能够包容一切的,无私奉献而不计回报。但无论如何,唐小姐确是这个摩登社会的一桩稀罕物,是一个真实的女孩子,不矫揉造作,敢爱敢恨。据说钱锺书最钟爱的就是唐晓芙这个角色,他不想把她送给方鸿渐,所以就把他俩写散了。或许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总要经历各色各样的女人。 张爱玲有白玫瑰与红玫瑰之说,后来有人说,男人这辈子都会暗恋过白莲花,亲吻过红玫瑰,最后娶了康乃馨。 鲍小姐代表肉体和诱惑,唐小姐代表真爱与梦想,孙小姐代表一个令人难以顺应却不得不面对的现实,至于苏小姐,虽然她曾经迷恋过方鸿渐,但方鸿渐最终对她只有愤恨,她该是他的无奈与羁绊。也怪鸿渐,当初既知无法轻松放下,就不该鬼使神差地随意拿起。方鸿渐从始至终就窝囊,假如方唐两人真有意,其实应该避开苏小姐来往,特别是察觉到这点以后,就应该疏远苏小姐,让她知道他根本不喜欢她;另外,方真是个够赖的人,回到上海就赖在前老丈人的家里,就避闲话这点就应该搬出去了,恩情可以报答,但常住必定反目,他跟唐交往之日起,就应果断搬出来了,客客气气跟老丈人解释,诚恳承诺以后必定报答恩情,就算搬出去也多来往,就算搬出去也帮他儿子的学业,等等这些,就像跟干儿子的关系是最好的报答。那么多没有野心的男人都过得很满足,连蹬三轮车的师傅白天出力气赚钱晚上喝点酒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可他偏偏又还有几分知识分子的偏执、清高,以及浪漫情结,他不是一个能干的男人,连好友赵辛楣都坦言:“你不讨厌,但是全无用处”。可他又有几分大男子主义,他一直是个软弱的男人,如果当日对苏文纨硬一点心肠,对唐小芙多一点勇气,也许很多事情是另外一个样子,他已经过上自己想要的日子了,他最终学会了果断,可是待到他学会了果断,他的生活已经翻天覆地。 以方的窝囊来看,他跟唐苏都不会有太好的结局,唐太年轻而且风头毕露,矛盾以后肯定有,苏小姐的话,或许两人能相互欣赏一些某种才情,譬如诗词等,但归根结底是家底相差太远,方会是个上门女婿那样,或许比曹元朗好一点点,但远不如赵辛楣的才干和领导力,赵才是苏的最好归属,可惜她有眼无珠。

年轻的时候以为不读书不足以了解人生,直到后来才发现如果不了解人生,其实是读不懂书的。人生最悲哀的两件事,就是对爱的东西,没有勇气去追求,对不爱的东西,没有勇气去拒绝。

钱钟书的文笔幽默、老辣、聪明又刻薄,无论是方鸿渐、苏文纨还是孙柔嘉, 他们的寻常人生,不过就像苏小姐的爱情,起初因为“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及至遭遇现实的损耗,就能迅速缴械、自怅自悔了。也许人生就是如此,爱过一些人,被一些人爱过,最后和你结婚的,却是你当初根本没想到的人,单身时羡慕婚姻生活,真到结了婚,又怀念起单身的好。人总是羡慕别人拥有的,却对自己拥有的视而不见。

年纪越大,读书时常由方鸿渐想到年轻的自己,自命不凡却无甚本事,无由来的至尊又一股子酸劲,对自己人油嘴滑舌在外就张不开口,原本最爱的是唐小姐,读完后却喜欢孙小姐,而孙小姐,或许才是大多数可爱又平凡的女人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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