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时,我们那纯真得不含一丝杂质的校园爱情面临了现实的第一次挑战:一边是城市里的工作,一边是清纯的感情,何去何从?
不知是幸与不幸,当时我们俩都选择了后者,于是双双去了远离家乡的一个小镇中学当老师。
报道那天我们手拉着手走进了那所简陋的校园(这给当时看见的老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开始了真正属于“我们”的生活。
那是一所乡镇中学,校园面积很大,有并排两列前后各两排整齐但有些破旧的瓦房。瓦房后面是很大的一个操场,没有跑道,只有一个地面未经硬化的篮球场和一个排球场。操场边上有两三个供学生锻炼的单杠双杠。靠近校园的围墙内侧,还有一排我喜欢的高大的杨树。尽管校园内没有硬化,都是土路,但是从每间教室门前通到办公室的路上却都有红砖铺就的小路,这让我很满足——穿着高跟鞋的脚,最不喜欢走土路!我对这个环境还能接受,因为它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破。
学校没有单独的教师宿舍(近几年也没有外地分配来的大学生),领导临时把收发室兼值班室腾出来给我和另一个音乐系毕业的老师做宿舍,还给了我们一个破旧的要散了架子的小柜子当碗橱,小柜子上面的胶合板已经深深地凹下去,里面也是脏的够可以。不过即使是这样的待遇,却也让未谙世事的我高兴了一阵子——我有了自己的“窝”。而“他”则被安排跟打更的工友一起住。
下班后,偌大的校园变得空空荡荡。我们就去小街上,小燕垒窝般一趟趟往“家”里搬东西:几斤米,几斤油,锅碗瓢盆,油盐酱醋。这是买不齐的,因为根本不知道会缺什么。很清楚的记得当时只买了四个碗——三个人够用了。当天的晚上,我们三个人用小玉米碴子煮了一锅粥,没有菜,甚至没有咸菜,但是我们都吃的很香!
这样连续上街跑了几天,我们的设备由开始的只能煮一点粥,到后来终于可以做米饭和菜了。这个过程现在想来应该很艰苦,但当时我却是带着新奇和兴奋去做的,如小孩过家家般地快乐。
纤弱而装作很文静的我就在这里开始了人生的又一段旅程,当了一名中学语文教师。穿着自己从城里带来的各式的花衣裳,带着初上讲台的热情,在那个由砖墙砌起来的四方的校园里,我过上了每天往返于教室,办公室,宿舍的简单的三点一线的生活。
或许是因为有“他”的陪伴吧,我竟从未觉得自己的生活有多清苦。尽管小镇枯燥的文化生活令我遗憾;尽管每隔十天一次的集市上的商品质量让我留恋城市;尽管时刻准备着离开那里,但我却始终认为,在小镇的几年生活是我工作至今过得最开心的时光,那些历历往事已开成了心底最灿烂的花儿——黄色的,蒲公英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