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吃面食,馒头呀 烙饼呀 面条呀 包子呀 饺子呀,现在在瑞典只能时不时吃个法棒来假冒一下烧饼了,我也不知道为啥这么大的话题我第一想到的是我喜欢吃啥,可能是大晚上的饿了吧。
我喜欢听电音,现在写这篇文章的同时也在听塔叔的Ultra Euro Live。其实我从小到大没啥艺术细菌,学过一段时间的电子琴,但也是就瞎比谈,纯属记住按键能出个音,还记得大夏天在旧房子的后屋里被关着练琴,我就自己偷摸着录下来自己弹得琴,然后循环播放,自己在旁边偷懒,反正老妈在外面,只要能听见音就放心了,知道我没偷懒。然后从小到大最害怕的就是被要求唱歌,我真是听歌的时候三不记,不记歌名,不记歌手,不记歌词,要是说歌调呀,我根本听不出来是啥调,想记都不可能。但是,但是我很喜欢听节奏感很强的音乐,比如电音,我也是到了荷兰之后才知道原来有一种音乐就是这个风格,从此爱上了它。我可以带着耳机听着电音,自己土嗨2小时不累;我可以一个人去参加音乐节,跟着DJ跳个几小时不嫌累。
我喜欢户外运动,跑步呀 徒步呀 骑自行车呀,自我感觉自己的耐力很好,也是出国之后接触了马拉松,很喜欢运动的时候抛弃脑子里一切的杂事,只有自己和自己的对话。跑步啥也不想,就呼吸 摆臂;骑车就加速减速,时不时装逼的来个漂移;徒步就是放空自己,随意看看身边的森林和鸭子,听听鸟叫和海浪。
我喜欢詹姆斯,虽然他长得不如科比帅,但是他很强,就是强到别人不敢承认他不强,那样他会用一百种方法单挑打爆你。虽然好久不打球了,虽然他好久没有拿总冠军戒指了,但是喜欢就是喜欢,他高潮时喜欢,低谷时也喜欢,而且我相信他一定会变得更强,毕竟宇宙第一人。
我喜欢周小园,这种喜欢不是一成不变的,更不是日益衰减的,而是越来越深,越来越喜欢。你要是问我,你喜欢周小园哪一点呀? 不虚伪不做作的说,喜欢她的每一点。虽然有时候她会发脾气,但是我看到会想笑,因为那是一种不一样的美(当然不是那种疯狂发飙的时候,那时候我已经抓紧时间找掩体了)。有时候她在沙发上睡着了,我啥也不想,啥也不干,就静静的看着她,感觉也挺好,就是这么神奇。
我喜欢陪姥姥聊天,家长里短,隔壁谁家结婚了,村里谁家有变故了,有时候和姥姥躺床上聊,有时候俩人一起择菜聊,有时候开着电视坐沙发上聊。在哪不重要,聊完记不记得也不重要,重要的就是抓住自己短暂的回家时间,好好陪一陪姥姥。
我喜欢早上醒了之后,在床上缓那么几分钟,等待传说中的灵魂归位,我也不知道对不对,反正这么做挺舒服的。喜欢不就是做一些让自己舒服的事情嘛,生活,不就是怎么舒服怎么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