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我的教育方式不当,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被告人张三在法庭上满含悔意地哭诉着,这是一起亲生母亲殴打孩子的刑事案件,经鉴定,小孩的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一级。我也是为人父亲,当教训小孩的时候,确实打在儿身,痛在我心,但是这个案件中,我认为张三故意伤害小孩身体,致小孩轻伤一级,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而且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应酌情从重处罚,由于张三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鉴于被告人张三系孩子监护人,且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我个人觉得可以适用缓刑。最终法庭确实对被告人小花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我们做人父母的,必须改正不良的教育方式,对未成年孩子要正确引导,关心呵护未成年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况需求,不得虐待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本案被告人张三以“爱”和“管教”为名,动辄打骂孩子,行为不仅构成了家庭暴力,而且还触犯了刑法。广大家长应当以此为鉴,在教育孩子时多一份耐心,采取正确的教育方式,积极与孩子多沟通交流,真正学会表达对孩子的爱,通过合理的倾听对话,让一家人成为彼此生活中最坚实可依靠的力量。
亲生母亲殴打8岁孩子致多处损伤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