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可以吃动物,动物吃了人就会被群起攻之。为什么食肉动物只能吃其他动物的肉,他们不可以吃人肉吗?只能接受来自人类的支配吗?明明人类才是勾心斗角最险恶的,也是目前的我所见过最恶心的。
一条白色小狗在路上走着,明明是白色面包车径直开到了它面前,小狗吓得没敢动,面包车在它前面停了下来,在一旁路过的我以为这是一场温馨的画面。我觉得小狗想的也是这样,因为它开始准备跑过去,跑过面包车的面前,给这个有礼貌的人让位置。它明明前脚都已经跑过去了,黑色轮胎从它身上轧了过去,司机应该感觉到不对了,他停了下来,两秒后重新发动车,用后轮再重复一遍。
鲁迅先生在《记念刘和珍君》中说,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凶残到这地步。这话用在这完全合适。
早在生物实验需要动物参与时,有些人的凶残就表现的已经很明显了。明明从兔子胸腔抽一管血就行,明明不会也可以借,明明兔子可以活下去。一针一针的扎,一个人失利时,剩下的几个人都以相当自信的口吻争抢着下一针的拥有权,一片欣欣向荣的场面。如果躺在桌子上的是参与者本人,他会想让自己活活被针扎死吗?
动物也是生命,如果如此蔑视,那么和南京大屠杀的实施者有什么区别?区别仅在于动物和人类仅此而已吗?
高中有做医生想法的时候,恰巧看了一篇某医科大学为医学实验死去的动物建了个小墓碑,清明还会组织医学生扫墓,毕竟它们是为以后更多的人不被病痛折磨而死去的,他们是崇高的。当时觉得很暖心,也很感动。当我亲手把装有动物尸体的黑色塑料袋扔进污血腥臭的冰柜时,看来大学终究是别人家的好。
当面包车开到小狗前面时,在路边的我已经吓得不敢动。当白色面包车留下黑色的尾气,箭离弦般飞走时,我只能选择走过去拎着它走向路边。我看见了它的眼睛和已经变形的身体,也听到了一旁它的主人轻轻叹的气。
人类思想的错,并不怪你。我并不是想站在这件事道德的制高点去谴责,我只是对人类这种思想感到厌恶,并且这种厌恶由来已久。
有的时候,人类真TM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