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出自西汉·司马迁《史记·春申君列传论》,意指做事应当机立断,否则后患无穷。这个成语同样适应于新媒体时代的网络舆情应对,这里的“断”既是指当机立断,同时是指“主体切割”、“问题切割”、“责任切割”。
有人担心在舆情处置中的“切割”是“甩包袱”、“不担当”,这样的理解未免片面。要知道,爹是爹,儿子是儿子,儿子超过18周岁违法犯罪就要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单位是单位,个人是个人,个人行为与组织行为必须分清楚;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未来是未来,问题的变化发展不能含糊。如果不分舆情原因,不讲事态变化,不谈责任主体,便企图笼统捆绑、蒙混过关,最终只能是臭上加臭、陷入被动。从这个角度看,舆情应对中真正的担当,是对事实负责,对事业负责,对网舆论负责,进行必要、科学、客观的“切割”,正是尊重事实、尊重事业、尊重舆论的体现。
这几天,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一篇新闻报道引发的舆情在网络上炸开了锅,因为在应对中“当断不断”、没有进行“主体切割”、“问题切割”、“责任切割”,致使舆情翻来覆去,信阳公安亲手将自己再次送进了舆论的漩涡。
8月24日,大河网刊发了《信阳市公安局定下硬杠杠民警工作不“走读”》新闻报道,报道中称:“信阳市公安局党委下决心先对民警走读开刀,定下硬杠杠:第一招就是所有派出所、警务室民警除因公出差、学习等特殊情况外,每周在岗位住宿不少于5天……派出所长、指导员不得同时离岗,每星期只能双休日返家,遇到特殊情况,随叫随到。”
这一报道如果放在十年前,信阳公安的举措应该是值得社会称道的。但在当下,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多元,个体权利意识越来越强烈,科学化、人性化管理成为主流,这篇报道迅速引来不止警察群体在内的各路网络人群的声讨。
新媒体时代网民的力量是无穷的,对一些争议较大的事件往往很快会挖掘出很多背后的故事,形成新一波舆情。在短短的半天争议之后,便有网民挖出了《信阳市公安局定下硬杠杠民警工作不“走读”》新闻报道令人尴尬的一幕。这篇新闻报道最早刊登在2010年10月13日的《人民公安报》上,随后每两年一次地出现在有关媒体上,新闻主要元素和内容中,仅有时间以及当年工作数字总结的变化。也就是说,这是一篇连续6年进行4次炒作的“旧闻”。客观地说,在一些单位,由于很多工作年复一年没有什么新意,一些懒惰的宣传工作者便将稿件改改数字刊发,宣传工作“炒冷饭”现象并不少见。
然而,事实总是出人意料。8月27日晚,信阳公安通过人民网“辟谣”,称《信阳市公安局定下硬杠杠民警工作不“走读”》报道不实,该局自2014年3月以来从未出台过该文所谓“硬杠杠”或类似规章制度,该内容纯属杜撰,属虚假新闻报道,作者邵某某已向信阳市公安局和全体公安民警道歉。
信阳公安回应舆情的速度不可谓不及时,回应舆情的平台不可谓不高。但很快有网民发现,截至人民网发稿,信阳公安网上还挂着这篇新闻报道,并且作为宣传工作的成效在宣传。还有网民挖掘出,这篇6年4次亮相的《新闻报道》作者邵某某,就是信阳市公安局宣传民警。至此,舆论质疑的焦点,迅速由信阳公安“硬杠杠”规定是否得当,转变为信阳公安是否在对网民说谎。
全面分析信阳此次涉警舆情事件的来龙去脉,不难推测出,至少在2010年,信阳公安曾经实施过“硬杠杠”规定,并且被《人民公安报》肯定,按照人民网的报道,很可能这一规定实施到2014年3月。但由于宣传民警功利、懒惰或者出于考核压力,加之有关责任人对新闻报道刊发前审核不严,在此后每两年便略作修改重新推出报道,只是在2016年8月这次报道后,由于“硬杠杠”内容违法公安部和河南省厅有关规定,并且激起众多基层公安民警的不满,才被推上舆论风口浪尖、扒皮揭底。
信阳公安通过人民网刊发的“辟谣”报道内容未必失真,信阳公安的“硬杠杠”规定也许的确早已停止,之所以会再次推高舆情将自己陷入更大的被动,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讲清楚相关规定的变化发展,没有讲清楚新闻稿件的来龙去脉,没有讲清楚作者是宣传民警还是新闻记者,没有讲清楚公安机关对待此次事件的态度,归根到底是没有做到“切割”,企图含糊应付、蒙混过关。
一个地市级公安局,在舆情应对中存在侥幸心理,用公安事业为挡箭牌,为一位宣传民警个人违规行为背黑锅,其带来的后果是严重的,至少在公信力上又要失去分数,在舆情应对上失去了战机和主动。目前如何及时进行“切割”收场,还在考验当地公安机关的“舆商”。这正印证了本文的主旨: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原本文章到此可以结束,想想还是有些担忧,在舆情应对中,一个“断”字做起来容易,但也很容易向“武断”转变,无论什么情形都去切割,一推了之,显然也是就简单化、不负责。那么,应怎样做到科学、客观地“切割”?笔者认为在一些复杂舆情中至少要做到三大“切割”:
1、主体切割。舆情针对的主体是商家、是政府、是具体部门、是某个单位还是具体个人?在舆情应对处置过程中,舆情主体必须明确,谁是主体,谁就应该站在舆情的第一线。上级可以指导下级,专业部门可以指导涉事部门,但绝不能大包大揽,否则很可能出现好心办坏事、舆论不买账的情况,衍生出另一波负面舆情。
2、问题切割。舆论质疑的焦点是过去式、进行中还是未来时?是被舆论误读、部分错误还是全部错误?是没有采取措施、正在采取措施还是已经采取措施?这些问题必须十分清晰地予以回应,及时将问题的状态切割清楚,将已做的工作成效与已发生的错误分离,实现话语权的重新把握。
3、责任切割。引发舆情事件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组织行为?如果因为单位个体的不当行为或法律责任引发的热点舆情,涉事单位应该及时的与个体进行切割,明确权利和责任的关系,避免因个人不当行为所负的舆情危机转化成单位的舆情危机。
当然,无论怎么切割,作为主管单位、上级部门,对单位成员或下级部门不当行为引发的舆情,都应迅速开展调查、及时启动“问责”、果断作出处理,切断舆情发酵的源头,有效压缩负面影响。这也是“切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千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