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作为表姐历次婚姻的亲历者,暴露家丑记录此文,望以此为鉴。
表姐的婚姻是姑妈的一块心病。从20岁到40多岁,找对象、结婚、闹离婚、离婚,循环了几个来回,家里鸡飞狗跳,惶惶不可终日,就没有几年顺顺利利的。
初中毕业的表姐,考进一个电子学校,18岁混毕业了去工厂打工。她年少单纯,涉世未深,认识一个男孩,和另一个女孩争风吃醋,她用自己的方式打动了男孩,二人偷吃了禁果。
带回家见了父母,舅舅和舅妈一百个不同意。
理由如下:表姐21岁,男孩20岁,不适宜谈婚论嫁;男孩父母离异,跟着奶奶长大,没有钱;男孩的家乡离我们这里太远,家里人照顾不上。
每一条都是合情合理,为了表姐终身大事着想。可表姐就像中了邪一样,非男孩不嫁。姑姑打也打了,骂也骂了,表姐是“不撞南墙不回头”,和男孩私奔了,去了男孩的家乡后才告诉姑姑。
不久就怀孕了。
生下了一个女儿。
没有结婚证。
本想着带着孩子回来,姑妈能够看在孩子的面子上接纳那个男孩。姑妈一气之下,把他们一家三口一起赶出了家门。
“丢不起个人!”
“抬不起头!”
“滚出去再别回来了!”
姑妈气得手都颤颤了,表姐含着泪,离开了家,和孩子的爸爸一起艰难抚养孩子,
好吃懒做的丈夫,抽烟、喝酒、打麻将,养不起孩子,生气还偶尔家暴表姐。
遍体鳞伤的姐姐,醒悟过来了,偷偷地和邻居借钱,抱着女儿回来了。她坐在炕上,两眼无神地盯着窗外,不知道想什么,旁边躺着幼小的体弱多病的女儿。
姑妈心软了,咬着牙嚷着:
“只要和他断了,孩子我给你养!”
表姐妥协了。把孩子留在家里,她去家附近的工厂打工。那个男孩找过几次,都被我姑姑赶了出去。喝多了就给姑姑家打电话,喃喃自语“想女儿,要见面”。再也不见。
几年后的一天,姑姑接到了一个警方电话,那个男孩在工厂斗殴致死,联系家属认尸,谁也没有去。
表姐的女儿要爸爸时,爸爸已死,可怜的小姑娘,记不得亲生父亲,也没有父爱,只接受了来自姥姥和妈妈耳濡目染:男人没一个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