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性不好也有好处。她很快就不记得谁对她不好,也很快就把不开心的事忘掉。因此,她的日子过得挺快活。
夜色将近,我走进了新华书店。随意间翻到了张小娴的《长夜里拥抱》,欣喜着找起位置坐下品尝。
故事的开始,是在一个圣诞节的夜晚。女主人公珍美身穿一袭喇叭群的黑色伞金高领紧身上衫和一条白色塑料料子,裙头有大金扣的迷你裙,穿着黑色丝袜的长腿上踩着一双四时高的方头浅口粗跟鞋,手上拎着个银色的包包。让闺蜜佳佳给她照着当年王菲唱歌时梳了个龙珠头,这些打扮就是为了去唱王菲的《如风》。
后来,我也去听起《如风》。
“有一个人曾让我知道,寄生于世上原是那么好,他的一双臂弯令我没苦恼,他使我自豪,我跟那人,曾互勉倾诉,也跟他笑望……”
喜欢张小娴是从大一开始,最初的接触是《面包树上的女人》,它开启了我对爱情懵懂的幻想与美好的期待。慢慢的,我读完了面包三部曲。时光流逝,我用大学四年时间一直在读,如今依然。小娴的书里总是会出现一些歌,有她自己写的,也有她选的,总是那么的浪漫,歌词每每让我感动。
小说里珍美因为高跟鞋跟断了,在舞台出了洋相,离开走去商场大堂时愤怒的将鞋子使劲往后一丢,便砸到了小说中李大仁装扮的圣诞老人。这个一看到她唱歌就认出是小时候的她,便一直守护在她身后的李大仁。
可珍美是记性不好的呀,所以她不记得。他们之间很聊得来,珍美老是说他诙谐。
然而此时的珍美心里暗恋欣赏的“那个人”是歌曲作词家,所以才这么拼命的想要唱歌得到“那个人”的关注。没想到一直自我感觉良好却在舞台出丑了。
李大仁知道珍美明明是五音不全啊。
珍美听李大仁的建议去找音教老师,听说到“那个人”就住在楼上,便老是情不自禁仰头对着天花板唱歌,仿佛这个时候他的拖鞋正好软绵绵的踩在她头上。
读到这,我想起曾经有过的小暗恋。因为崇拜欣赏一个人,所以不敢靠近他甚至不敢去了解他。路过他,如果他在笑,我会觉得是对我笑,心砰砰跳;如果他不看我,我会失落低下头。
就如小说中胡大仁说的,当一个人看到珠穆拉玛峰的时候,那种觉得自己连一只渺小的蟑螂都不如的感觉。
珍美终于拿到了第五名,李大仁为她庆祝。珍美却想把这个喜讯告诉那个鼓励她的那个人。
珍美看见那个人身边带着个女人,小说里比喻如穿山甲一般,便知怎么回事了。没精打采的回到公寓,既然她那么容易忘记事情,为什么偏偏记得那个人带着女人回家的那一幕呢?
公寓的茶几上放着小小的饭盅,是李大仁留下的。之后珍美被唱片公司签约打击,打电话与李大仁,希望有个人告诉她,她其实没有那么糟。没想到李大仁连珠炮发的打击她,“你简直不适合唱歌!”好几天没理会,最后和好,珍美觉得他们好像认识很久了。
故事其实都很像我们曾看过的,一个男孩守护着一个分不清爱是什么的女孩。我们也总是向往着那触不可及的感觉,却辜负了近在咫尺的温暖。
珍美辞去了纤体中心的工作,是因为李大仁那天晚上看过珍美的画,《大头珍珍漫游娃娃屋》最为有想象力,这是珍美的天赋,他让珍美报设计学院。为她付学费房租,却为了让她无顾忌的接受帮助,一时情急,说自己有女朋友了。说完后悔,幸好,他想起一个中学的学长,合演过《霸王别姬》,于是演起了现实版的霸王和别姬。
我想,这是该有多潇洒,才忍心看着喜欢的人以为自己是基的,才宁愿自己付出也可以不求回报。也不是不求回报,只是想要一个拥抱。
李大仁开始忙起来了,因为他要接很多工作。有时他们要很久才能见到一次,见到时珍美就会觉得他们的距离又远了一些。幸好,学校的生活,让她充实。她穿起了朴素的汗衫牛仔裤布鞋,系内的老师不时称赞她,同学羡慕她的画画的漂亮,她现在很喜欢读书。
要不是大仁,她想都没想过再读书。没有他的钱,她也读不了书。大仁还为她买了电脑,珍美幸福的扑上大仁,“我太感动了,你对我太好了!”后来,珍美的画上了杂志封面,这也是大仁的功劳。
珍美又碰到了那个人,好几次的莫名约她出去,只为说一两句话。有一次,让珍美上他的车,一路上在黑夜里高速飞驰,车上放着全是他写的歌,沿途一句话也没说。珍美过后觉得太浪漫了,艺术家都是这样的吗?
珍美要是没有什么画画上的灵感或是学校的事,总让大仁来给建议。其实,她把他骗来的。两人庆功,珍美又开心的扑向大仁,像树熊一样搂着他,在他身上每一时神经里攀爬。突然间,大仁温热的吻落到她的两片嘴唇上,她刚刚好像也回吻了大仁。
杨澜在采访小娴的时说过,“读小娴的书,我们往往在其中轻而易举地找到异乎寻常的共鸣,对于爱情的感受我们那些不知从何说起的思绪都被她简简单单地一语道破。”
每个细节,都让人浮想,充满着甜蜜的味道,也让人察觉到感情上的矛盾。
两人的尴尬,以为破坏了朋友的关系,好久又没见面。在一个整理衣服的夜晚,珍美突然翻到一本发黄的图画薄。画薄里掉出几张照片,有一张是她跟一个小男孩站在喷水池旁边拍的。后面写着:胡大仁和胡珍美,一九八四年摄于皇后像广场。
原来他们很小就认识,后来因为珍美去看受伤的大仁时出事故失忆了。再去找到已经离开很久的妈妈问小时候的事,却听到大仁是她的同父异母的哥哥,她真的搞不懂,珍美也不知道哪一天会忘记大仁。
不过,她一直忘记的那个人又出现了。只是叫了她陪他坐在车上,却自己在车上睡觉。她想下一次要拒绝他。再见面的时候,是看到那个人身边带着一个女人,遇到时却像不认识珍美一样。珍美突然明白,她从来就没有喜欢过那个人。就算喜欢过,只是她不了解他。
她想,要是大仁不是他哥哥,那多好啊。
要是他不是基的,那多好啊。
可惜,人生总有太多的“要是”,而不是像一张杂锦唱片,至少有百分之七十都是好听的歌,剩下的百分之三十没那么好听,是为了让那百分之七十听上去更难得。
我以为到这就要他们错过了,小娴给了她们个好结局。他们不是兄妹。珍美奔向去乡村支教的大仁,又扑到他的身上,像树熊一样,调皮甜蜜。
有些故事看着看着也就过去了,这本书故事也很简单,却勾起我的丝丝回忆。有些人似乎就是上天派来的“圣诞老人”,愿意每年圣诞给你发礼物,尽管你不记得他;有些人,却只愿意给你做一两年的圣诞老人,就走了。我们只能说谢谢你,曾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