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和大学室友聊天,不知不觉发现自己已经毕业两年了。一直都以为自己是那个刚毕业的小姑娘,才发现我年纪也不算小了,95后们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
跟我住了四年个头最高的那个姑娘问我,跟刚毕业那会有什么变化。
我突然回忆起刚毕业的时候,也是刚失恋的时候,在同事们的帮助下,我也算是摆脱了那段令人恶心的感情。原谅我用“恶心”这个词来形容一段爱情,因为那是我不愿回首的往事,我实在找不到更好的词来形容。因为这个,我在赣州留了一年。
那是我刚刚拿到毕业证的时候,那个时候的我还穿着淘宝买的衣服,用着屈臣氏的护肤品,那个时候的我出门还不化妆,不涂口红,仅有的一支口红还是兰瑟的,一股化学味的口红。每个月的工资少得可怜,只够承担房租水电和饭钱。后来工资涨了一千块,但似乎并没有改变什么,我过得还是那样拮据,用“捉襟见肘”来形容特别恰当。一个人在一个城市的感觉是很孤独的,我开始不断的给自己找乐子。我用信用卡给自己办了张健身卡,那算是我当时最奢侈的消费了。我加入羽毛球俱乐部,去打羽毛球,跟他们一块聚餐。
后来,因为工作的原因,老板带我接触了她民盟的朋友,很长的一段时间,晚上会有饭局,周末有球局、茶局。对于赴宴的人来说,我只是桌子上的那道菜而已,一道下酒小菜。记得蜗居里有一段话:满桌子的菜,你永远不会下第一筷子。等到所有人把桌子上的菜都夹一遍,你才有可能去吃别人剩下的口水。饭桌上你不会全神贯注于菜肴,却要注意谁的杯盏里,酒空了,菜干了。然后殷勤倒酒布菜,说一些自己都觉得肉麻,吹捧的话,对每个人媚笑,讨好。待餐毕,别人都酒足饭饱,自己却腹中空空,了无滋味 。
那个时候的我,什么都没有,除了一张年轻不算难看的脸蛋,我当时的身份是我老板的员工,大家也都是这么介绍我的。跟他们那些,大学教师、律师、老总、局长什么的在一块,我显得有些格格不入,那个时候,我就明白了我也是桌上的一道菜。
再后来,我就辞职了,因为我不想过那样的生活了。
我回到了九江,找了一份工作。
因为住在家里,蹭吃蹭喝的,手头一下子宽裕了很多。我开始去商场买衣服了,不再去逛屈臣氏了。那个时候的我用着佰草集的护肤品,穿着CCDD、拉夏贝尔的衣服。
夏天快结束的时候,领导把我带去了北京,那是我第一次去北方。
突然就爱上了北方,夏天不那么闷热的天气,冬天屋里的暖气,还有好吃的面条和烙饼,哈哈,我就是这么容易被征服。
那个时候,第一位老板给我从香港带的30ml瓶装的祖马龙香水算是我唯一的奢侈品了。后来我开始刷信用卡给自己买买买了,我买迪奥、兰蔻,再后来我就给自己买MK、蔻驰。不是因为我有多虚荣,而是因为北京是个先敬罗衣后敬人的地方。当然,我也承认,现在的我变得物质了。
从刚毕业的一无所有,经过两年的奋斗,我终于负债累累了。
这就是我毕业后第2年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