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喜欢文字算一种病的话,那我已经并入膏肓。
从小就喜欢跟文字有关的东西,比如看书,比如写作。
也许你会问我都喜欢看些什么书?我会告诉你,除了恐怖的鬼故事或者是暴力的书籍,我都会看。(仅限中国字,因为看不懂外文,囧)
随手拿到什么书,就看什么书,没有挑剔,但有所偏爱。
相对来说,比较喜欢看自传类的书籍。
自传一般都是以某个社背景下的某类人物,看完一本自传感觉像跟着这个人经历了一生一般。
除了看书,还喜欢写作,这也是文字的一部分。
写作于我而已分两个部分,记录和创作。
记录可以记录生活中的琐事,自己的成长经历,身边人身边事儿。
创造是可以在文字的世界里创造你所喜欢或者不喜欢的任何人、任何事。
不知道是不是比身边人大的缘故,似乎对文字的敏锐度要比同班同学高一些。
记得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刚开始学写作文,老师布置了二百字的说明文,也可以自由发挥。
那时候很多同学们有的文具盒、书包、转笔刀、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等。
本来我也想写我的文具盒是一个四层的绿色的小车的,看到同桌写也写他的文具盒,于是在自己的方格本上画了一个大大的×。
下午自然课老师请假,连着班会,整个一个下午都是班主任语文老师在守着写作文。(班主任老师的嗓子也发炎了,讲不了话)
写完一个走一个,我就扫视了一下全班同学,除了调皮捣蛋的那几个男孩子,其余都再埋头写着老师布置的作业。
我除了那个文具盒还可以写以外,其他的东西实在是提不起兴趣,可是我又不想跟同桌写一样的东西,还用一样的名字!
课间十分中要方面的同学可以自行去,不用打报告影响其他同学。
就在同学们书写的沙沙声中,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当我醒来的时候是班主任扯着嗓子在讲台上说,今天写不完的值日一周!
立马来了精神,我才不要打扫卫生,像我这种起床困难户,扫地这种事除了轮到值日,否则打死都不会参与的,因为那时候我们值日生要第一个到班级开门,把桌子再擦一遍~
除了值日,我基本都是踩着点进教室上课的,尤其是大冬天的,还是在被子里比较适合我。
我把刚才画×的那页方格本刷的一下撕掉,被同桌翻了一个大白眼。
白回去,使劲把手里的纸撕得更用力更大声,一副你奈我何的样子。
可能是贱男不跟女斗,他无奈的继续写着他的文具盒说明文。
我狠狠的把碎纸屑扔进垃圾桶,环顾了教室的一周。
饮水机已经有好几个同学时不时抬头盯着它了。
黑板也没什么可以写的,虽然这期的黑板报是我做的。
后面的扫把铲子就更不用提了。
再看看老师黑板上的作业要求:
第一次写作练习,二百字以上的说明文,或者自由发挥,不低于二百字。
你说我当时为啥不写写我的奇葩同桌和我的班主任呢?真是往事不堪回首。
我提笔龙飞凤舞的写下了周末跟小伙伴去郊游的事儿。
关于背着锅碗瓢盆去山顶上做饭事迹——名曰春天的发现
洋洋洒洒的写下八百字,还是第三四五六个交作业的。
全班56个人,我是前十个。
八百字其实不算多,可是对于一个刚学会写留言条的二年级学生来说,确实是不多见的。
为此我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整整一个星期,每天下午都要被叫到老师办公室去,改作文!
刚开始是错别字,(原来错别字这事儿是从小落下的病根儿,这段时间以来好像错怪了输入法。)然后是说我写得不够详细,一定还有我没有写到的,比如煮饭的锅为什么最后会有一个大窟窿?(我没说是因为我不小心把掉锅的架子弄倒了摔的,因为是砂锅,很容易就会坏,质量不好跟我没关系,而且我也不觉得这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然而就这么被她刨根问底的,我的八百字作文最后变成了一千六百七十五个,不加标点符号~
第一次写作文还那么长,兴奋得一个字一个字数的,同桌还不信也跟着数,现在看看真的是闲的~
这篇文章最后是在周一升旗后,大声当着全校师生面朗读出来,被挂在校刊里一个月才算尘埃落定。
这些都是人生中最傻,也是最珍贵的片段。如果不是翻看日记,我想我不会看着当时的成长笑出声来。
也许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文字的意义所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