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从糟心的前任公司,换到了新的工作岗位。入职新公司的第三周,我的老板把我叫到办公室,进行了第二次语重心长的对话,这里原本还原一下他表达的意思:
1、公司不准备设立人事部,财务专员岗位和人事行政岗位计划合并,都交给财务部。
2、原因是,人事部的工作基本也不太需要,社保、薪酬财务可以做,招聘面试高层可以承接。
3、问我是否很需要这份工作。
以上,他不带喘气地表达完。他说这是一份坦诚,随后问我的想法。
职场多年,不说已经练就金刚不坏之身,但高层的谈话背后的小心思,还是有能力察觉的,这位领导的沟通,首先是无语,其次是没水平。
没错,每一点听得上去都不像是一个老板能说出的话,可是这确实出自号称是业内精英的老板口中。我甚至是用最理性的思维去还原谈话内容。
我听到第一点的反应是笑了一下,让他继续说。
等他完全说完,等待我的反应。我忍住想要起身离开的冲动,直视他。裁员无非是资金有问题或者需要重组,然而公司都没有,所以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一下老板:
1、我记得三周前,公司人事行政岗位是急招吧?为何变化如此之快?
2、人事部其他模块的工作也非常多,社保不仅仅只是每月的社保测算和缴纳,还有变更和生育津贴各种事宜;面试,高层只是负责最终的复试或者重要岗位的二面把关,前期的简历删选、人才评价、面试邀约、接待来司等环节的基础工作,我相信还得专员来执行吧?就算薪酬放在财务,那么考勤呢?公司考勤统计的复杂性,相信老板也是了解的,各区域业务员的考勤时间和总部不一样,团队之间 的审核机制也有区别,还不说另外的分公司考勤,这些工作都是一个人完成的。是否靠考虑过以上工作,财务专员能否兼并的可行性?
3、我30岁的人了,有房贷有家庭,这份工作如果不是必须的,现在为什么会在这里?(这种问题问出来真是YB)
他了解完我的意思后,胸有成竹地又说,其实他早就决定让我留下来,是因为我的能力很强,如果今天做人事的是其他任何一个人,他都会毫不留情地砍掉。
看着他话音落下殷切地看着我的眼神,真的是太奇葩了。是要我感谢你留下我这个卑微的打工者吗?我心里真的好笑,没说他犯法就不错了。这里科普下劳动法。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我入职期间不仅没有触犯过任何一条,还帮他解决了几个积压的人事棘手问题。所以,留痕是多么重要。后面的谈话就是更加无理取闹的小型骚操作,例如:除现有工作内容外,重新划分一些工作内容。
这里想记录更有趣的一段是,我入职第二天他第一次找我谈话的内容:
1、前面的人事主管变动太频繁了,他产生了防备。
2、在他心里,人事部是很重要的岗位,以后会发展成为最大的部门。
现在说不需要这个岗位,原因是他想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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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最近一直没来得及记录的骚操作之一,必须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