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
上次写报告,是我提的问题,是我制定的作答要求,是我制作的评价量表。这次轮到你啦。你要自己提问题,自己制作作答要求,然后自己作答(评价量表就不要求你做了)。
问什么问题呢?你当然可以照搬我们第4章的提问,也可以自己架构问题。无论如何,你要做到:
(1)对于你提的问题,你自己得想答,觉得有意思
(2)对于作答要求,你要保证自己不跑偏,要把自己导向原则(原则就是针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自己全面思考后那个最好的选项)
(3)对于你的回答,要围绕你的问题,且满足你的作答要求
针对什么问问题呢?任何你在学习的课程内容,都可以。如果想看案例,关注“小树后知后觉”公众号。里面案例多得很。
报告撰写说明:
1.要求字数>800,引导问题和作答要求不计入字数;
2.请精心选题目
3.保留引导问题和作答要求;
4.对抄袭剽窃零容忍,一旦发现按零分处理;
5.所有报告都发表在简书app上,注册时请实名;
6.所有报告,都必须在结尾处表明以下信息,本文是【大学生学习思维与元认知】课程作业,作业类型是“自问自答报告”,指导教师为张淑娟。
问题:关于举一反三的提问如何优化?
作答要求:
1、详细描述思维过程,精准回答问题
2、思维具有延展性,不能偏题,也不能仅盯死题目
答:
关于举一反三的提问原本是:1、这个道理还可以用在什么地方?2、这个例子还能说明什么道理?
一、我的初始理解为:提问1指从例子看出的道理还能用在哪?这是属于一种类比;提问2指在已经学会如何从例子看出道理的基础上,运用这一由现象看本质的能力,换一个角度观察例子,得出另一个道理。
在此理解基础上,我选择将原提问2并入原提问1。因为原提问2本质为,将从例子看出道理这件事视作案例,从中学会由现象看本质的道理,并换角度进行使用,这是原提问1的一个部分。
此外,举一反三本质是从例子看道理,然后再应用,故关于应用的知识也应纳入。且举一反三由于使用场景变化,导致应用前需要将道理进行一定程度修正,不过这点可以并入应用时要注意什么,故可以不额外列出。
二、经与老师第一轮讨论,我认识到我对原提问2的理解存在谬误,例子还存在什么道理是指已经看出特殊性道理的前提下,还能看出什么一般性道理。在此基础上我产生新的疑问:原提问1、2是什么逻辑关系?
推理包含三种:类比、演绎、归纳。在我心目中,仅有类比和归纳属于举一反三,原提问1由特殊到特殊,为类比,原提问2由特殊到一般,为归纳。所谓归纳,是要由多个特殊性道理才能推及一个一般性道理。
这又涉及另一个问题,举一反三的“一”是特指一个还是泛指少?这点我与老师达成共识,是特指。那么举一反三的已知条件仅有一个特殊,归纳需要多个特殊才能进行,因此其他条件从哪来?只能由类比产生。先有已知条件的一个特殊,类比证实其他特殊有效,在此基础上得到多个特殊来满足归纳的前提条件。所以我考虑后认定,虽然类比和归纳是并列关系,但是在举一反三这一特定条件下,二者所代表的原提问1、2是先后关系。
三、在第二轮讨论中,老师指出:演绎也是举一反三,原提问1实际上是演绎,此时举一反三中已知的“一”指一般性道理;原提问2准确来说不是归纳,而是作为例子,为一般性道理支持,是归纳的条件的一部分。
以此为基础,我认为应该加入关于类比的提问,但接着自己否定掉。因为原提问1所代表演绎实际上分为两步:一是由一般性道理向特殊性道理转化,而是特殊性道理向例子进行投射应用。而原提问2也分为两步:一是从例子看出特殊性道理,而是将特殊性道理作为一般性道理的支撑,进行解释。而类比所包含的三步:一是例子看出特殊性道理,二是特殊性道理根据使用场景的变化而进行修正,转化为另一个特殊性道理,三是修正后的特殊性道理向另一个例子投射应用。一三两步被原提问1、2所包含,第二步则在前文(答的第一大块最后一段)指出可以纳入应用的提问中。
综上所述,关于举一反三的提问只需在原提问基础上加上关于应用的提问即可,具体如下:
1、这个道理还可以用在什么地方?
2、这个例子还能说明什么道理?
3、在举一反三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4、怎样举一反三更有效?
5、怎么举一反三是不正确、不恰当的?
PS:解答过程中亦得出一些经验,如下所示:
1、对于同一句话,纵使本身没什么歧义,但由于各人思考角度与人生经验的差异,仍会带来不同的理解,法律解释权的存在可能出自类似的原因。因此最好与说出这句话的本人进行讨论,在讨论中寻找分歧点。(直接问效果不大,因为本人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在你看来不一定理所当然,这本身可能就是一个分歧点)
2、有些概念没法拆太开,不要想太多(如比较、分类、类比)
3、有时候一些明显或认为理所当然的东西反而会藏的很深(我认为与举一反三最接近的是类比,但关于举一反三的两个提问却都不是类比,类比被拆开来埋在两个提问里了)
本文是【大学生学习思维与元认知】课程作业,作业类型是“自问自答报告”,指导教师为张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