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曾说:人生是一袭华美的袍,里面爬满了虱子。用这句话去阅读她的小说《红玫瑰和白玫瑰》,就能理解小说里的种种意乱情迷了。
无论在男主振保身上,还是在红玫瑰娇蕊和白玫瑰烟鹂身上,小资精英养尊处优的光鲜外表下,打着爱情的旗号,任情欲肆意妄为,像虱子跳蚤一样噬咬他们的肉体和灵魂。
无论玫瑰是红色的还是白色的,也无论袍子是红色的还是白色的,似乎并没有那么重要,重要的是袍子上粘着什么?是蚊子血或饭粒?袍子里藏着什么?是朱砂痣或虱子?在小说里都能一一对应。
《红玫瑰和白玫瑰》成为经典,无论是一个男人和多个女人的人物形象刻画,还是小说里表达出的男人心中对女人的态度和观点,都让人经久回味。一起来看看张爱玲的独特手笔。
小说《金锁记》的开头是从人物的衣着打扮入手,从衣服的颜色、做工乃至来历、新旧程度等各种因素,侧面描述了主角和配角的不同人生。小说还未展开,宗旨意蕴就已布局。高低贵贱的人,形形色色的人生,女人曹七巧对金钱的追求和欲望成为虱子,在看似华美的袍子里作妖演变。
而在《红玫瑰和白玫瑰》里,小说一开始就抛出论点,掷地有声,如一把犀利的剑直戳要害。将男人对女人的追求和欲望通过红玫瑰和白玫瑰、朱砂痣和白月光、蚊子血和饭粘子这些生活里随处可见可触的事物形象地描绘串联起来。让我们对这些日常事物有了别样的感知,意蕴不言而喻。
男人佟振保的袍可谓无比华美,堪称完美,留学大英的海归精英、跨国染织公司的白领、克勤克己孝顺顾家的先生,见识过西方的纸醉金迷、懂得欲擒故纵的风流浪漫,时刻知道自己要什么,是目标还是猎物。让人一下子就觉得他是一个精进励志的值得信赖的自律型高知人才。
而以娇蕊为代表的红玫瑰和以烟鹂为代表的白玫瑰,也都有一袭华美的袍。她们通过与凤凰男振保的相识相遇,演绎出不同的悲欢离合。相识一场却无言结局的红玫瑰成了现实中的蚊子血和心口的朱砂痣;而直接奔现的白玫瑰却如没有灵魂的木偶只得了个空心人,原以为能成为白月光,虽没有成为弃妇,最后落得一个出轨遭鄙夷的怨妇,像袖口的一粒饭粘子,令人嫌弃。
张爱玲是善于运用颜色的,并赋予颜色挑逗和讽刺的意味。玫瑰用一红一白作对比。红玫瑰的红粉诱惑热烈得直接让人意乱情迷,穿的却是绿袍,让所有靠近的东西都被绿了,包括靠近她的人,这样刻意的描写多少让人心生恨意。
而白玫瑰的洁白袒露却以瘦削怯懦的姿态、以阴郁窥伺的作派,通过浴室里猥琐的半裸像呈现出来,又多少让人难堪不齿,更加可恶。
也许,在男人眼里,不要说玫瑰是别人家的香,就是野花,也都是路边的艳。在女人眼里,张爱玲笔下的这些玫瑰,什么男人都可以捞一把,又对什么男人都聊骚谄媚,都是缺心眼儿,都带着刺的不甘心,没有一朵能让人喜欢的起来。明明手抓着一副上上签的牌,却被爱恋或情欲打得稀巴烂,惹人唏嘘惹人唾弃。
怎么可以这样野蛮无畏,又怎么可以这样肆无忌惮?这就是所谓的西方文明和西方追捧的个性自由与女性解放吗?如果女人不把自己放在与男人同样的位置上去强调自由平等,只是通过依附男人或者嫁接男人取得一席之地,那么女人并没有独立的人格,依然没有真正独立。仿佛爱是女人的全部,而男人是爱的载体,所以男人间接成为女人的全部。
也许这就是她执笔如刀,将一个个人物的个性与命运剖开给读者看。恋爱脑的女人、空虚寂寞的女人、出轨的女人、被现实噬咬得粉碎的女人,带着刺带着伤痛,也该觉醒了吧?
一袭华美的袍并不能掩盖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龌龊和不堪,相反,会被这袭伪饰所累。让虱子无处躲藏,人生无需粉饰,无论何时何地,男人女人都要爱惜自己的羽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