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做了一件平时一直在做,也没有发现有什么问题的事情,然而这次却被惩罚了,被要求写份检讨书。
具体什么事情我就不说了,总之就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俗话说,不知者无罪,但是哪有那么多宽容去迁就你一人。最开始我是比较愤怒的,觉得一件小事却搞得非常麻烦,难道目的不是让犯错者下次不再错吗?既然已经认识到了,为什么还要接受惩罚呢。
现在,我已经平静下来了。规矩就是规矩,不能以为某一个人而随意更改,有些流程看似没必要,却也有它存在的意义。小到一个学校,大到整个社会,没有规矩,真的就不成方圆。认真去做好每件事情,可能这件事很小,但是也要去考虑一下是否会给别人造成不便或者其他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