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力,就像穿鞋子一样,舒不舒服,只有自己的脚知道。
啥样的场合,穿啥样的鞋子,只要不是太出格,有违传统伦理不为公众接受,那么,你愿意穿啥样的鞋,就可以穿啥样的鞋,只要你自己觉得舒服,只要你的脚不遭罪不残废。因为脚是长在你身上的,它的疼痛,它的报废,关乎的只是你自己。可不可以鞋子都不穿,来个光脚呢?当然可以,只要你自己觉得可以,就可以。只要你开心,只要你愿意,都可以。
一双小小的鞋子如此,一个人伟大的一生,更是可以如此。
人的感知和认识都是随着阅历,随着岁月的增长而来的,人一点点长大,就会一点一点积累为人处世的感悟。生活环境会不断变化,很多的感悟也会改变,比如,对待朋友,对待感情。
我们都是从纯真少年一点点过来,磨练成满腹心事的白发苍苍老者。
我应该是自己性格脾气的关系,有点类似自闭症,几乎是不可能对别人敞开心门。我这样性格脾气的人,又不会溜须拍马,察言观色,到哪里都不会讨别人的喜欢。就像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一样,只有遇到了臭味相投的同类人,才会互相吸引,互相接近。如果合得来,就会发展成为朋友。或者是酒肉朋友,或者是生死之交。
我这一路走来,自我反思一下,我没有酒肉朋友,也没有生死之交,有的只是表面上的形式朋友,可有可无的那种,死了我也不会为他伤心欲绝的那种朋友。这样的朋友,大多是同事。只是因为谋生打工遇到而已,不得不接触,逃不开躲不掉的,各有私心。这样的所谓朋友,宁愿不要。
我去年因为家庭的原因,辞职了,待在家里,和以前的那些同事朋友都没有了联系。我一点也不觉得孤单,再也不用戴着虚伪的面具去每天演戏,可以每天都自由,都清净。更没有是非,更没有纠葛,没人来和我勾心斗角,可以做到这样坦然自在。
孤单的人是可耻的么?没有朋友的人是可怜的么?呵呵,别人想怎么说就让他们去说好了,我的生活,冷暖自知。我的日子是自己过的,不是表演给别人看的。
不过,我倒是觉得,如果上天眷恋我,给我的命里安排了一个属于我的知心好朋友,可以让孤单寂寞中的我时时刻刻都在牵挂他,可以让我为了他的死讯悲痛欲绝,那我也不枉为此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