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对于全面从严治党要保持时刻的清醒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7日下午就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进行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会议上就如何健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进行了进一步部署,作为基层党组织更要在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执纪力度严实上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不断探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
在主体责任压实上不可忽视。越往基层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越不力。少数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把主责主业当“副业”,没有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没有把抓实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以党的建设统揽全局的能力不够,重发展“显绩”,轻党建“潜绩”,本来是有机整体,但在工作中往往割裂开来,出现基层党组织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
在监督责任落实上不可忽视。越往基层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力度越轻,落实“两个责任”,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证,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少数基层党组织纪检干部对自己的角色、职责定位不清、把握不准,没有把监督责任作为必须担当的重大政治责任,监督主体错位、缺位、不到位。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善用、不敢用、不常用,导致监督局限在会议上、停留在口头上、淡化在情面上。
在执纪力度严实上不可忽视。越往基层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执纪力度越小。少数基层党组织缺乏严抓的党性、常抓的韧劲、细抓的定力,认为基层“无权”,犯不着“小题大做”,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只看上面“打虎”好戏连台,不拍群众身边的“苍蝇”,“全面”和“从严”没有真正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