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莓莓与会唱歌的猫咪(16)

【青春】莓莓与会唱歌的猫咪(15)


图片发自简书App

16.冬日里的汗水


天微亮,我就下了床,穿一件厚的外衣,锁上门,出去上班。由于是冬日,即便天还没全亮,可时间已经是七点多钟。街上是来来往往的上班人,早点铺满是人,一碗碗热气腾腾的米干米线不断的端上桌子,一个接一个的跟上,吃早餐的人络绎不绝。我没有心情吃早餐,一路赶到茶城大道的申通营业部。

我到的时候,管理员已经在分配任务了,员工陆陆续续的出发去送包裹。我跟随老总去后面的仓库,仓库满是货,邮件确实多,一批批的送出去,又有一大车的货送到,进进出出,卸货的、搬货的、捡获的、分货的、检货的,每个人都忙不停。我看着老总的神色,满脸是灿烂的笑容,太喜悦了。当然,他不停的在一旁指点,额头冒出汗珠,脱下外衣。我知道他带我到仓库看,是想让我多送几件,多挣一点钱。他知道我这个人在这儿是送货最少,不跟别人争货,有时候也把自己的一部分邮件分给其他送货员,宁愿自己少挣点钱。我这样做,并不是把自己当伟大,也不是清高,更不是不食人间火,我有自己的打算,只要挣到吃得饱肚子的钱,足够了,把主要精力用在写书,这是我最得意的谋算。

我看了一会儿忙碌的仓库,跟老总说我要出去送货,他说留给我特殊的货件,让我到送货部自己看。我告别老总,离开仓库,到送货部取我送货的邮件。刚刚老总说我的邮件特别,我逐一查看,原来是书籍,全部是书,送去教育局,送去普洱学院,送去机关单位……我真的感谢老总,他真的是有心人,常常为我考虑。偶尔,我会想想,要不要这样干下去,跟着他干这行,也许有可能挣到钱,有几次我下定决心要干,然而,我放不下自己的理想。高高在上的理想,无时无刻不引诱我,我一次次的投降了。我臣服在文学的“魔爪”之下,日日夜夜的耕耘,不辞辛劳,乐在其间,自得其乐。日日月月,沉迷自我世界,玩过了时间,玩废了自己,失去曾经拥有的一切。沉迷的苦果,让我一事无成,堂堂一个大学生,落魄到干体力活,这不丢脸,丢脸的是我做的少,不认真对待工作,仅当是一个养活自己的途径。


我开着三轮车,离开送货部。计划从北送起,一路南下,一件件送完。我开足马力,轰隆隆,一路出发去送货。最北的地方到了市政府,有几件是需要送到七八楼,并且不是在一幢,我上上下下的跑,等我送完这儿的最后一件,已经是满头大汗,汗水浸湿内衣。我坐在市政府的广场的椅子,不断的喘粗气,歇息一会儿。一个年纪大一点的保安大叔走过来,跟我搭讪。

“小伙子!大冬天,你淌这么多的汗。我看你很陌生,你大概是第一次到这儿送邮件的吧?”

“是呀!大叔真是好眼力。”我搽着额头的汗珠。

“我看得出,你很少干这个活,或者是刚开始做。”

“我已经做了五年,只不过送货很少。”

“哦!原来如此。我看你累得满头大汗的,才这么认为。怎么干起这行?看你身体,不像是做这行的,斯斯文文的,体质看起来不强,带着一幅眼镜。”

我看他模样,似乎是这里面的工作人员,干的活不多,或者是退居二线的人,总之,他有的是时间,而我要赶快送完货。

“小伙子!抽烟吗?来一根。”

大叔递给我一直烟,我看他是好心人,接过他的烟。

“谢谢!大叔!”

我点燃烟,猛抽一口,舒服多了。

“大叔!这烟很平嘛,味道很好!”

“呵呵!小伙子!这是内部供货,我一个朋友在烟草公司,从他那儿拿的。”

“好烟,谢谢您的烟!”

“小伙子!我看着你真的不像是干这行,体质不行。”

“我要求很不高,能吃饱肚子就行。再说,老总对我不错,我还是乐意干这个。”

“大概不是这么小的期望吧!虽然你看起来体质弱,可骨子里有股热血,在燃烧。我看人是准的。”

“大叔是算命先生?”

“呵呵!差不多吧,只不过我不收钱,我权当娱乐,给人看看面相。其实,说句实话,哪有能算人命的人,那是屁话。我是上了年纪的人,人看多了,自然而然就会说一点啰!”

“大叔!您真是个高人。”

“过来人,吃的盐巴比你吃米多点。小伙子!说说你的情况,让大叔帮你分析分析。”

“呵呵!不用了。我知道自己的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不是算算命,我能改变目前的状态。”

我有点怀疑他了,也许他是专门行骗的人。我不想再跟他谈话了。

“大叔!我还有很多的邮件要去送,不陪您聊天了,下次再聊。”


白白浪费我的时间,我加快车速,很快到达送货地点,客户签收完邮件,我又很快的去另一处送包裹。当我抵达普洱学院,已经是下午两点多,肚子饿了。在校门口的一家小吃店,我点了一份回锅肉炒饭。学校是两点半上班,我慢慢的吃着炒饭。坐了十多分钟,感觉全身有点冷,大概是上午跑的地方多,爬的楼多又高,淌了很多汗水,现在歇下来,身体抗不住骤冷骤热,打起喷嚏。想起市政府遇见的那个大叔,总觉得他想从我身上捞点钱,他应该不是政府的工作人员,有可能是江湖骗子。幸好,我走得及时,以我的社会经历,交谈时间长了,难免不被骗,落入他设计好的圈套,被他行骗了都不知道,在他的陷阱里欢呼,还傻傻的觉得他是好人。社会无处不凶险呀!难得碰上一个像老总一样的好人。为了报答老总的好,大冬天,跑这么多的地方,我也不觉委屈。我又打了几个喷嚏,时冷时热,身体真的是承受不了。这点,那个大叔可是算对了,真不愧是老江湖,火眼金睛。假如他真是政府工作人员,我这番猜疑,对不住他了。管他的,很多的事情,都说不清楚。


送完最后一批邮件,我悠哉悠哉的骑着三轮车。今天送的货,似乎是我工作五年中送最多的一次。很久没有淌汗,尽管我不断打喷嚏,心还是暖暖的,一身的轻松,一身的舒服。劳动后,让我的身体释放了蓄积多日的郁闷。我吹起了口哨。

我吹着悠闲的小调,原路返回。到茶苑路与园丁路交叉口,有人在叫我。我将三轮车停靠在非机动车道,看看那个叫我的人。原来是李芳,她提着一大袋的菜从百信超市那个方向回来。


我大声叫道:“李芳!买这么多菜,看起来挺重的,路也远,怎么不开车去购?”

“开车麻烦,再说只有一公里多一点点,走走也好。”

“呵!倔强的女人。”

大概女人跟男人的思维不一样,换成是我,有自己的车,不会走路,直接开着去,再开回来。

“啊?你说什么?我没有听清。”李芳已经走到我的旁边。

“没什么了。问你干嘛这么折磨自己?开车多省事。”

“你这是去哪儿?”她放下菜,踢踢轮胎。

“工作,送货。已经送完了,今天可以下班了。”

李芳强拉我去她家吃下午饭。坐上三轮车,让我载她回去。我调转车头,去了她家。这是我第一次去她家,总觉得不自在,心里好似堵了一块,不能畅畅快快。上楼梯时,她走在前面,我提着她买的一大袋菜。她家在第五层,我提菜手都提酸了。进到家里,看着宽敞的房子。我心头真不是滋味,比起她,我住的地方真是小井。我是名副其实的坐井观天,活在自己狭隘的世界,看的天是残片。


林子,她是女人,她有追求的权利,我成了她的绊脚石,是我成了她扔不掉的包袱。

李芳不停的整理厨房,准备菜;而我一直想着林子。

我给林子是什么样的生活,看到李芳的家,自己就心知肚明了。

“强!帮我看看水龙头,一直漏水。”李芳在厨房叫我,打断了我的思绪。

“好,马上来。”我走进厨房。

“看这儿,水龙头一直淌水。我都关了,关不了水。”

“有修理工具吗?”

“有。”李芳边找工具箱边说,“你今天送了多少货?”

“你怎么问起这个问题?给找到工具了?”我不停的扭转水龙头,看看哪儿出问题。

“你身上有味道,就问问了。是不是很累呀?每次送货都这样吗?”李芳拿来了工具箱,“我觉得你工作好辛苦。”

“不是每次都这样!今天是第一次送货最多的一天,五年来,最多的一次。真对不起,淌了很多汗。”

我摆弄了一刻钟,弄好水龙头。李芳也把菜准备好了。

“有热水,去冲冲吧。”


李芳递给我一套换的衣服。我想这衣服是不是她男友周小莫的,拿在手里,挺有份量。一条淡蓝色的牛仔裤,一件灰色的圆领衬衫,崭新崭新,似乎是穿过几次甚至是没有穿过。叠得方方块块,折痕明明显显,留有一股木质味,大概是一直放在衣柜最内层。我想李芳一直放不下已不在人世的周小莫,保存那些他曾经有过的东西,留在她身边,就如他一直陪着她。我犹豫了,迟疑何事,自己也不清楚,也许是不好意思,也许是别的什么。李芳察觉到我的不自在。

“没事,这衣服裤子,本来是买给他。可惜,他没有福份,来不及穿,走了。”

“哦!打扰你了。”

等我洗好澡,出来,坐在客厅的沙发。这沙发是布衣,牌子标有“全友家私”。坐上去,挺舒服,令人觉得很轻松。或许,很长一段时间,我蜗居在那间租房,过惯紧凑的生活状态。坐在这软软的沙发,顿时放松下来,往日的紧凑一散而光。


“李芳!上午,我遇见一位大叔。”我喝着茶水说。

“遇见一位大叔?满大街有的是大叔。”李芳已经动手做饭了,厨房时不时响起叮叮当当,瓶子碰撞的、菜刀落地的、砧板碰撞的,好像有形的物件都发出声响,“你怎么跟我提起大叔?”

我押一口茶水。

“我觉得不寻常。他的身影,一直留在我脑海。”说着,我脑海又冒出他满脸的微笑,那微笑中,细看之下,总觉得带有一点邪气,那股气,看久了,会令人入迷。“真的,有点奇怪!”

“这么说,那位大叔还不一样了?”李芳伸出头,看看我,我点头。

“真的,邪门得很。起先,我觉得和他交流很舒服,谈上几句话,我总觉得哪个方面出错了,不对劲。”

我把上午的场景,一字不漏的讲给李芳,讲着讲着,那位大叔的脸好像就在我面前,满面红光,露出一双泛黄的牙齿,嘻嘻的笑着,我越看越害怕。手中的茶杯“叮当”,掉落地上,水洒了一片,茶叶湿淋淋的落在我双脚间。李芳从厨房跑出来,看见我失魂的神态。

“强!还好吧?”李芳注视着我,关心的语气。

“没事!那位大叔真的邪门。”我深深的喘口气,拾起掉落地上的茶杯,拿扫帚打扫好地板的垃圾,“你说,我是不是碰见鬼了?”

“大白天,哪来的鬼?别想太多,也许是这是你累了,说不定是你自己的幻想。你自己吓自己,搞出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吓唬自己。”


听李芳如此说,我又仔细回想上午的事情,每个细节,我反反复复的琢磨,从回忆里透视哪儿出问题。上午,整个政府大院前的广场,好像没有人,等我送完邮件,累了,坐在石凳休息,上来一位大叔与我搭讪。我真的找不到蛛丝马迹,一切合情合理。算了,不想了,就当是一场梦,过后,它已不存在。我拿起刚才失落的杯子,到厨房。李芳差不多做好了饭菜,我洗好杯子回到客厅。

最近,出了很多事情。我养的猫会讲人话,林子离开我,莫名奇妙的遇见多年不见的李芳,还有二十年失散的李子,在往南的路途遇见和林子长的非常相似的皇甫木木。我对李芳提起了我养的猫会讲人话,本来我以为她会大吃一惊。

“我也遇见了你小说里的《会唱歌的猫咪》的那只猫。”

“会唱歌的猫咪?”我不相信的问。

“千真万确,我和它见面很多次了。”李芳坚定的说,不容置疑。

“你说这个世界是不是变了?为什么出现这么多非正常的现象?”

“不管它了,它变它的,我们过我们的。你看,我们不是好好的活着嘛!”


李芳摆好饭菜。我看看一桌的饭菜,食欲立马上来,咽下几次口水。口水声中,我记起能吃的林子,每次休息的周末,她费尽心思,准备几样精致的菜,喂我的胃。很久没有吃了,即便是前久林子回来过几天,她没有下厨,每次去吃吃快餐。看着有色有香的饭菜,我口水直流,咽回喉咙。

李芳的餐桌是摆在窗子边,实木桌,铺着一张青色的桌布。李芳拉我坐在左边的位子,她落在对面。从外面看见来,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靠窗子的两边坐着一对年前人,每人面前是一双筷子,一个瓷碗,一个高脚杯。这样的晚餐,我跟林子曾经有没有过,我回忆不起了。李芳从酒柜拿来一瓶葡萄酒,倒满两个杯子,一杯是她喝,一杯是我的。


“强!喝一口。”李芳举起酒杯,我也举起酒杯。我一口闷到底,放下酒杯,才发现对面的李芳拿着酒杯看着我,她的酒只喝了一点。

“呵呵!你是很久没有喝酒了吧?来,再喝。”李芳倒满我的酒杯。

“好味道。”我大大的打了一个酒嗝,“真不好意思,打起酒嗝。”

“没事。”李芳自个儿饮一小口。“酒多,你尽管喝。”

“喝几杯够了,喝多了,回不去。”我话虽如此,又自个儿喝光第二杯。

多长时间没有沾酒,我又再次记不得了。回忆,怎么是断断续续,连贯不了。也许是神经出错,或许是身体出了一个洞,很多的事情从隐藏的洞逃走了。只是我没有发现,一如既往,往前走。也许,我要停停,一点点搜索往事,储存在记忆的盘,为将来做储备。


“强!今晚,我有个晚会。”李芳抬起酒杯,我碰了一下,这次我只喝一口,“你能陪我去吗?在普洱,我除了你们,我没有朋友。”

“啊?”我吃惊的看着她,“我这幅模样,我怕是不行,给你添麻烦。”

“不会啦!你人高,戴着一副金色的眼镜,还有黝黑的肤色,很有味道的。”李芳笑了,“你也知道,我一个人去那种晚会,不想招惹麻烦。”

“嗯!那好吧!我陪你去。”

她帮了我那么多的忙。我又喝光剩下的酒,李芳又倒满。我已经喝了四杯,可一点好觉都没有,和喝果汁没有差别,

“你喝了这杯,吃点饭。八点钟,我们出发。”

我看看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

“幸亏,我喝的不多的。不能再喝,现在不能喝多了。”

“到晚会还要喝很多酒,我们就吃点饭。”


【青春】莓莓与会唱歌的猫咪(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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