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天
周六休息,以后每周休息一天,具体时间不定。
周五晚上看完了《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周六看完了《沙丘》,所以马拉松的决定可以做了,就在今年跑个半程马拉松。
整体的印象,这本书是他的自传,借跑步和写作讲述他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和他与世界相处的方式,讲他对生命的理解和领悟。
看完最有感触的就是他做选择的方式,以及选择后的执行力,用八个字概括就是:顺意而为,死磕到底。
想写小说时,他就开始写了,需要锻炼时他就开始跑步了,书中写了他选择的过程,最重要的决定都是深思熟虑后,选了喜欢适合本性的,一旦决定就一直坚持了下去,向着目标全力以赴。
顺意而为
写小说的决定,他写的很详细,时间地点场景和心情都有,时隔多年依旧印象深刻,可见这个决定对他来说有多重要。但还是想写了就开始写,没有通常我们做选择时的衡量和犹豫。
跑步进入他的日常生活是在他32岁时,刚成为小说家时,他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体力下降体重增加,为了维持体力保持体重,他选了跑步,用他的原话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跑步”。
死磕到底
顺意开始,却死磕到底,这是他成为他自己最重要的原因,在他跑过的25次马拉松里,没有1次放弃,即便是腿抽筋到只能步行坚持,他也跑到了终点。
决心以写小说为生关掉店铺时,周围人反对怀疑的居多,理由是“店铺好不容易上了正轨,还不如交给别人经营,你自己爱去哪儿去哪儿,写你的小说得了”,这是个能说服我的理由,然而老先生却坚持自己的选择,他的理由是,一旦决定做什么事儿,非得全力以赴不可,如果竭尽全力还是干不好就可以心安理得的撂开手了。这理由让我无可辩驳。
这股死磕的劲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执拗,这执拗贯穿于书的始终。写小说如此,跑步如此,参加铁人三项比赛时也是如此。
也正是这种执拗成就了他,写小说的人那么多,有几个像他那样自律呢?为了推迟因身体状况变差而带来的才华枯竭,他选择了跑步,一跑就是二十多年。
写到这儿突然觉得这本书除了叫这个书名,还真没其他更好的选择,写了很多,但唯一贯穿始终的是跑步。
从头到尾都在期盼他的纽约马拉松,然而如他自己所说结果不尽如人意,即便是做足了所有准备,也不能保证事情一定朝着期望的方向发展。事情开始后就有自己的发展规律,跟人生一样,事情的发展不会那么尽遂人意,努力就一定有回报更像是鸡汤。
然而,他毕竟马拉松跑了4个小时,不满意但也不至于太差,他的感慨跟我的现实不同,对如今的我来说,不努力结果只会更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