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周末,和室友一起出去跑步,体力所限,不过三圈就已经气喘吁吁,但我还是坚持再跑了一圈。室友问我,记得大学的时候我并不是一个喜欢运动的人呀。我低头认真的想了一下,确实如此。大学的时候虽然也因为树立健康生活的目标或者为减肥之类的原因偶尔兴致勃勃的去打羽毛球或者跑步,然而这些都没有坚持下来。我的大学生活说遗憾倒不至于,毕竟由着自己懒散的生活了四年,养成了如今更加随心所欲的性子。但回顾以往,我终究不曾真正的随心所欲,甚至不曾认真学习认真生活。在没课的日子里睡到日上三竿,有课的时候也是踩着铃声进教室爬到最后一排,偶尔和同学出去逛街吃饭看电影,上有课的时候,貌似认真的听课,无聊的时候在下面光明正大的开小差时候的。那时的我就像被困在茧里的毛毛虫,被困在大山里的小孩,茫然且无措。我们摆脱了父母师长的叮嘱和管教,但是依然会被学分、考勤和考试束缚,没办法,因为几十年的教育使这已经深刻的刻入我们的骨髓里。
虚度和懒散并没有带给我所认为的自由,但是现在每天八个小时的工作,按时上下班的规律生活我竟然就觉得我是自由的。我想,是因为我们真正的在内心获得了自由。我们不再依赖师长和学校创造的所谓温室,在相同的社会环境中生活,学会面对问题并解决它。我们拥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经济能力,并因此有足够的底气和自信表达自己的思想,并以此奉为圭臬而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有那么一个姑娘,说她聪明也好,现实也罢,她一直都认为人与人之间是对等的利益交换,是互相剩余价值的等价交换,亲人如此,朋友恋人也一样。甚至她并不吝于表达他这样的价值观,因为这是她认为对并作为准则的东西。她处理问题的方式、对待世界的态度是她所处的环境和她所经历的经验教会她的,只有这样她才能得到最大的利益并且不受伤害。至于我,我相信爱情,并以此为信仰。虽然不追求山无棱天地合,但至少要求能达到心灵的契合。如果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么不好意思,我的周围都是这样价值观趋同的人。恋人是和你没有血缘却有可能共度一生的人,这样的人应该值得你欣赏,值得你崇拜,他身上的闪光点在你眼里无限放大,以至于你爱上他。逛街聚会玩乐有朋友,水电有物业,买东西扛不动还有快递,所以恋人如果不能达到精神上的契合,那姐姐要你有毛用。朋友说,她爱的人必须是一个有思想的人,在他所在的领域足够优秀。你一点都没错,我们都是有精神洁癖的人,追求自由,追求在选择自己爱人上有独立标准的自由,并把他作为信仰,我们不吝于表达并且固执的执行。我的好姑娘,这些是我们的信仰,我们信奉且矢志不渝,即使是孤傲的,那也要孤傲的活在自己信仰的世界里,越活越嚣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