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帅应天情。
一个魔道的天才人物,外表已经修出仙瑞之气,而魔性却内敛到骨头,形成白骨舍利。
由魔到仙的转化,总是自然而然。
而这并不同于那种黑道人物赚足钱后刻意洗白的自己;这是踏遍此岸之后,超越其外,显露出的彼岸气息。
魔的彼岸,是仙。
当一个人在魔道中达到出类拔萃,可以慑服群魔的时候,说他是仙,也不为过。
这样的例子,太多太多。
比如当今的美国,
他已经修出仙瑞之气,
他已经不屑于玩小的花样因而显得正气凛然,
他可以打败小的魔头显示自己如仙的实力。
再比如一些登临高位的人,
已经不需要压榨小百姓,不需要贪污,也不需要违法,
都好象仙佛一般,
看起来可亲可近。
但阎王之所以好见,正是因为大多数人被小鬼缠住,剩下的人能让他轻松应对。
我们看到的,往往都只不过是如花的背影。
可惜,
如花总有回头的时候,
魔头,也总会在紧要关头祭出他的白骨舍利,撕下带血的肢体。
舍利,舍去利益。
这是佛的修行手段和结果。
当魔能够修到这一步,能够舍去利益,自然就会显露仙瑞之气,这两者实在是相辅相成。
有时候他乐善好施,有时候他劫富济贫,
他拿出很多的恩惠,洒到各个角落。
他很帅,
但他仍然叫魔帅。
借古龙一句话:
没有人看到他出剑,因为看到的人都已经死了。
然而这样的人,
仍然值得我们欣赏。
每一个修炼的人,都是一个探索者,
他走在他认为可以走通的路上,
我们在局外的看似清醒,并不能代表我们的高明。
就算他的迷,也是代我们而迷。
还是来说说书中的魔帅应天情。
“谁动清雪,就是动我!”
这句话,似曾也在我心中出现过。
是情,也是执。
然而正是这情执,往往能破了我执。
修道的人,要进入忘我无我的境界,很难,
但当真正痴于情的时候,却又能天然的进入这种状态,进境一日千里。
黯然消魂掌,强的不是没有道理。
而在破情而出的时候,
又好象洪玄机烧掉了墙上圣女的挂画,立成突破。
得失之间,实在微妙之极。
应天情,作为魔道千年一遇的天才,
未尝不是要借这对方清雪之情来完成他的突破。
然而,这痴情一定要真的迷入其中,要把性命都交到对方手上,
这是极为凶险的一条路,
最危险的,却不是死亡,
而是永远的沉醉。
非大勇者不能为之!
应天情,不管结局如何,
都不会是我心中的悲情人物。
大勇者,不以生死成败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