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法藏法师)
三、天台圆教止观之观境
如前所述,教理—尤其是圆教之理—的预先理解,固然是非常重要的,然而佛法的最终目的,则是解脱的实践。而欲实践解脱道,则非实际的禅修无以竟其功!因此本章将进一步地尝试探讨:依于圆教的中道实相之最高佛教原理为基础(教相门),其所当采取的禅观方法(禅观门)为何?
回忆前章所谈,天台的最高佛教原理既然是圆教,而支持圆教的主要理论正是「圆融三谛」,至于把握此圆融三谛所运用的修心方法,乃是所谓的「一心三观」前已述及,此中,一心三观是能观之行,而圆融三谛则是观后所得到的宇宙人生万法之真理(谛)。然而这要由一心三观对什么样的「所观境」进行观察,才能得到这样的真理呢?前一章中,为了讨论上的方便,我们分别以「三谛」和「三观」两个主题来说明四教的成立,但据实而论,真理(三谛)的发现与建立,是必须透过观察与思惟之过程的,不同的观察与思惟将产生对所谓「真相」的不同认知结果,因此谈「三谛」是无法独立于「三观」之运作的。三观既然代表着一种理解真理的内心之作意观察与思择过程,则三观的运作就势必要有被其观察的「观境」,藉此境界的观察,吾人乃得以发生「智慧」,从而掌握宇宙人生的「谛理」,行者再依此所得之谛理将之内化、外弘,而完成了自他道德与解脱的建立,从而圆满了佛法的修行。其过程或可依下图加以略示:
此中最为关键的,正是「以三观观于境而发智解」的过程,这也正是禅修止观所要努力的地方。换言之,禅观最重要的,便是观境的建立,以及对此观境的正确理解!因为什是佛法所说的「观」呢?其实就是指一种对「所观境」所进行的一连串符合佛法规范(三法印、一实相印)的观察、理解及体证过程而言。但我们又要如何才能在禅修当中,正确地观察和理解我们所要观察的境界,从而现见、体认境界所内涵的实相谛理呢?其最直接而有效的方法就是:先于禅修之前,直接对于所欲观察的境界,进行理论性的理解(上一章最后一节的所谓「先开圆解」正是指这种事先的努力而言),而后才依此一理解为基础,再于定中加以直接而细密的观察、思择与体认,在持续的定、慧等持之止、观交互运作下,吾人方有机会以超越知识、经验的直观体证方式(禅宗云:离心、意、识参),去「现见」三谛圆融的中道实相之理(这与之前「先开圆解」时,乃是以〝分别意识〞之思惟而得的〝认识〞是不同的),从而开显出大乘不共的实相智慧来。因此本章第一节,将首先对于圆教禅观的十种「所观境」,先进行理解。(待续)
【批注】
注74:见T9,p7b。
注75:见T9,p13c。
注76:《金纲经》云:
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注77:见T46,p938c。又静修大师于《纲宗科释》中解释此段文云:
修证以开圆解为急务,设圆解不开,不足以语修证之方……纵然修持,邪行险径且勿置论,即使永无诸过,亦难免日劫相倍!未开〔圆〕解者修一劫,不如开解者一日之功。(p62 莲因寺版)
注78:见T46,p942a。
注79:见T33,p681a。
注80:参见《纲宗》(T46,p938b)。
注81:见T33,p681b。
注82:见T9,p43a。
注83:见T33,p701c~702a。
注84:语出《纲宗》,T46,p937b。
(一)十种观境之提出
天台圆教止观所观之境界,依于其生起之次第而列,主要有十种境,《止观》卷九<正修止观>第七开章明见段云:
开止观〔所观之境〕为十:一、阴界入,二、烦恼,三、病患,四、业相,五、魔事,六、禅定,七、诸〔倒〕见,八、增上慢,九、二乘,十、〔二乘〕菩萨【注85】。
此之十境以阴、界、入列为最前,乃是由于大乘经中如此教示,凡列法门,无不皆以五阴等为首之故。其次则是因为此五阴等境随时现前,一方面行者不必因此而另觅观照之对象,同时依于这阴、界、入为根本,方有以下九境之生起,有此二义之故,立五阴、十八界、十二入为吾人修观最初,同时也是最根本的「所观境」。故《止观》续云:
此十境,通能覆障,「阴〔界入〕」在初者,二义:一、现前;二、依经。
《大品》云:声闻人依四念处行道,菩萨初观色,乃至一切种智。章章皆尔,故不违经。
又,行人受身,谁不〔有〕阴入〔之〕重担现前?是故〔列为〕初观。后发异相,别为次耳【注86】。
复云:
阴入一境,常自现前,若发〔余境〕不发〔余境〕,恒得为〔所〕观。余九境〔若〕发可为观,不发何所观【注87】?
此外当知,如是十境,由于是属于凡夫入圆教止观修持时之所观境,因此皆属于凡夫之位。《止观》卷九判示段云:
此十种境,始自凡夫正报,终至圣人〔之〕方便【注88】。
也正因是凡夫位,所以前之引文方云「此十境,通能覆障」,如彼文更自释此云:
通言烦恼者:见、慢〔二境〕同〔于〕烦恼〔之异名〕;阴入病是烦恼果;业是烦恼因;禅是无动业,业即烦恼〔所起之〕用;魔即统欲界,即烦恼主;二乘菩萨,即别烦恼【注89】摄【注90】。
由引文我们可以明白,此十境是通指凡夫之烦恼境而言的。然而虽此十境皆是凡夫之烦恼所摄,但这是就未修之前吾人所对待的事相而说的,若就其理体而言,则理体唯有一中道实相,故而一一境皆与不思议中道相应,其当体即是解脱,这也正是下一章中所欲谈及的【注91】。
至于观境遍于法界有无量无边,何以却偏以此十境为修持圆教止观的所观境呢?这主要有三项原因:一者,以五阴为吾人现前最为必然存在的境界之故,其余境界或不必然发生、现前,或必须另外他求,于修观之时或有不相续、不熟悉,乃至不方便的缺失,而观于五阴则反此。彼文云:「受身之始,无不有身(义通五阴等),诸经说观,多从色起,故以阴为初耳【注92】」。二者,五阴为吾人一切烦恼、苦患之根本,修行离苦亦以观此苦本为先。三者,以修道的立场出发,初从观己五阴入手,次必见三毒烦恼之病心,再次则可能有脉脏不调之病患生起等,如此乃至到最后,则因不了究竟佛乘,而偏入二乘菩萨之修行因地之中为止。如此从最初至第十,恰好是一个凡夫道人在修行始末之中,大体上所会「次第」发生的境界【注93】。因为有以上三个原因之故,所以在所观境中,具列这十项内容,行者若能于此十项观境中,一一以圆教一心三观的观法,观彼当下皆是三谛圆融之境,则必能直证天台圆教唯佛一乘的果位。所谓天台圆教的四部止观,其内容所说,虽有浅深、广略乃至顿渐不定【注94】等之差别,然其所观之境则皆以此为根本。
(二)拣取识心为主要之观境
以十境为所观大抵已如上说,然而若论实际之修观,则十种境互发不定,且对境非一,为了禅观专门深入的理由,初修之时则不宜同时观于十境,因此乃依前节所说之理由,当以恒自现前的阴、入、界境为开始入手之处,同时并以之为主要之观境,其道理已至为明显,此是拣余九境而取前一。然而所谓的阴、入、界境,即是色、受、想、行、识之「五阴」,眼根、色尘、耳根、声尘、鼻根、香尘、舌根、味尘、身根、触尘、意根、法尘之「十二入」,以及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六识)与十二入所合之「十八界」。由此可知,阴、入、界三者不过是对色(物质性之感觉器官)、心(意识、觉受等心识作用)等两项生命之组成元素的不同分类而已,并无本质上之不同。《止观》卷九观阴入界境段引《毘婆沙》云:
《毘婆沙》明三种开合:若述心,开心为(受、想、行、识)四阴,〔合〕色惟一阴。若述色,开色为(眼根、色尘乃至身根、触尘)十入,及一入少分【注95】,〔合〕心为一意入。若俱述者,开为十八界也【注96】。
然而虽有开合不同而分三种,若总束回来,不过色、心二法!如《大智度论》卷二十七即引《利众经》云:
复有一切法,所谓名(心)、色,如《佛说利众经》中偈:若欲求真观,但有名与色;若欲审实知,亦当知名色。虽痴心多想,分别于诸法,更无有异事,出于名色者【注97】。
可见此色、心二法,乃是佛法中追求真实观察的主要两种对境。然而此二法中,又以「心」法为其根本,因此于阴、入、界三法,又再拣取心法一境为所观之境。《止观》卷九同前段文云:
若依《华严》云:「心如工画师,画种种五阴」。〔则知〕界内界外,一切世间中,莫不从心造【注98】 。
又云:
然界内外,一切阴入,皆由心起【注99】。
今透过第二番拣择,既于阴、入、界中独取「心」之一境,然而就五阴而言,所谓「心」者,其实正是受、想、行、识等四阴之通称,《止观》卷九复依《成实论》师解释云:
《〔成实〕论》人说:「识」先了别,次「受」领纳,「想」取相貌,「行」起违从(顺),「色」由行感【注100】。
既通含此四阴,则正观心时亦当更择取一阴为吾人修观之对象才可,否则境相宽漫难以专措其心,则不能收到圆教止观的利益。于此,天台则指示更当第三番拣择吾人当下一念阴妄之识心(心王)为最终的所观境。《止观》文云:
若欲观察,须伐其根,如灸病得穴。今当去丈就尺(略入、界二者而就五阴)去尺就寸(略四阴从于「识」心)。置色等四阴,但观「识」阴。识阴者,〔此处所说〕心是也【注101】。
《辅行》并解释此中之用意云:
以由界、入,所摄宽多,阴唯有为【注102】。有为之中,义兼心、色,故置色存心。心名复含心〔王〕及心所,今且观心王,置于心所。故初观识(即「心王」),余下例知【注103】。
由以上之讨论与三番之拣择可知,以凡夫之修行者立场说,观心过程中所观之境界虽然前后共有十种,然而若要取其至直接、至明显之所观缘,则应以吾人当下所现前的这一念第六意识心为所观境,如此才能达到木伐其根,病灸其穴的对症下药之效果!
最后亦可再引《玄义》卷二上<广释心法>段云:
众生法太广,佛法太高,于初学为难。然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者,但自观己心则为易【注104】。
依此直接之文证,亦可知天台大师欲初修行人,以自心为所观境之用意更是明白矣!(待续)
【批注】
注85:见T46,p49a~b。又藏教等菩萨亦立为所观之境者,乃是因为藏教菩萨(义含凡夫,当分通教菩萨及三十心以前之别教菩萨),不见中道佛性,尚有闻法兴谤之可能。《止观》卷九开章明见段引《大品》云:
《大品》云:有菩萨不久行六波罗蜜,若闻深法,即起诽谤,堕泥黎中,此是六度菩萨耳。通教方便位,亦有谤义,入真道〔方〕不谤也。别教初心,知有深法,是则不谤。(T46,p49b~c)
注86:见T46,p49b。
注87:见T46,p49c。
注88:同上。
注89:《辅行传弘决》(下简称《辅行》)释云:
发出世心,虽有烦恼,不同前七,故名为「别」。(T46,p285a)。
注90:见T46,p50c。
注91:《辅行》卷19释此十境云:
前(指「体相」篇)从理说,故体惟一(三谛圆融);今从事边,故境有十。事即理故(皆于一心具故),故一一境,皆不思议;理即事故(一念具三千性相故),故一一境,相别不同。(T46,p280c)。
注92:同注88。
注93:见当然此十境或者次第相生,或不次第;或者具足而发,或不具足等,随人因缘不同,其相不一,《止观》文中多有述及,可参见T46,p49b~50c,此不具述。
注94:天台圆教「一心三观」的止观修持,依于操作方法的不同,可分为圆顿、渐次及不定等,见注6。其整体之关系,可见〔附表三〕:天台禅观总图及〔附表四〕:四部止观一览表。
注95:法尘具含色法与心法,故云「一〔法〕入〔之〕少分」。
注96:见T46,p51c。
注97:见T25,p259b。并参考《天台学》p257。
注98:见T46,p52a。又此处虽云「莫不从心造」,乃是 大师欲强调观心之重要而说此,亦随顺所引《华严》经文而说。虽稍似唯心论之立场,不过是文字之方便,考 大师后文(下当明)可知,天台并不认为心是诸法的「能生之主体」,此处阅者幸勿望文生义。
注99:同上。
注100:同上。
注101:见T46,p52a~b。
注102:阴唯有为,是指五阴中色、受、想、行、识以凡夫之五阴而论,纯是有为生灭之法,不如十二入或十八界,于「法尘」中尚含有无为法故。
注103:见T46,p291a。
注104:见T33,p696a。
(三)一念心之本质
又此中关于以第六识阴妄之心,为吾人修持圆教一心三观之所观境,尚有三事,为吾人在取用为所观境时,所应当了解的:
一者、此第六意识心,正是吾人一念现前阴妄之心,而非于此妄心外,另立所谓的「真如清净心」为所观。盖前文既已说明此十境皆以凡夫之境界为内涵,而此处复又三科拣境,唯取识阴,则知天台一心三观所观的「心」正是指凡夫的阴妄之心。如《辅行》于此即有说明云:
今家用此十法为境,不同常途别立清净真如,无生无漏〔之心〕。〔若立〕如是观者,如离此空,别更求空。今依经准行,以〔识〕阴为首,下之九境,随发而观,一一皆用十乘观法。老子尚知观身为患,而世间人,〔只知〕保护秽身,〔却向〕他〔处另〕求净理,失之甚矣【注105】!
所谓「观身为患」、「他求净理,失之甚矣」者,正是譬喻行者应以当下阴妄之第六意识心为所缘,而不应另立「真如心」为所缘,否则即有「离此空,别更求空」的过失。宋初以来有天台山外派,由于受到华严宗及禅宗的影响【注106】,而主张当以「真如心」为修观之所缘境,对照天台及荆溪之文,显然有违天台教法本意应无庸置疑矣!
二者,第六识心由于仍为前五识所依,因此前五识自身的意识感(五识)及透过彼等之认取过程,而在第六意识中所生起的了别作用(五意识)等,亦皆属第六识的范围,至于第六意识本身,则亦只取其能了别诸法的作用为所观。而其他因前五识所生起的受、想、行等「心所」,乃至因第六意识之不当作意而引生烦恼时(此烦恼境则已属于前述十种观境中的第二烦恼境所摄),皆已不属于所观的识阴之境矣!如《辅行》于此即有料简云:
问:〔前〕五识、〔前〕五意识及第六识,并能生于受〔想、行〕等三心。何等识心,及所生三心,是今观境?答:五识、五意识,定是今〔之所观〕境,〔以彼等〕未属烦恼,在无记故。于第六〔识〕中,取能招报者,仍须发得,乃属烦恼境。余之分别,方属今境【注107】。
由上引文可知,吾人所观者,乃是第六意识中,非善、非恶的〝了别〞之境,故文云「在无记故」。总之,必须是离于善、恶执取的无记之性,方是吾人的所观境。
三者,三科拣境中,虽云去丈、去尺而后就寸取识心为所观境,则此之识心,似乎与余十境隔别分立?然而若预先以修观时所观照的不思议境来看的话,其实此一念阴妄的第六意识心,与余四阴、十法界中的十二入、十八界,乃至烦恼境等余九境,当下不过都同是三谛圆融的同一实相罢了,其彼此是无二无别的!《辅行》于此三科拣境文中,即有引申说明:
若探取不思议意以对喻者,则一念心,十界三科如丈,一界五阴如尺,惟在〔第六〕识心如寸。若达〔此识〕心具一切法已,方能度入一切法心。如一一尺,无非是寸;及一一丈,无非是尺。是故丈、尺全体是寸【注108】!
至此,我们已可依稀感受到天台圆教止观中,教导吾人观察当下一念心即具足一切诸法,皆即空、即假、即中,三谛圆融无碍的气氛矣!于前第二章第一节<四教八法比较表>中,对于观所缘之「一念」的比较中,显示出圆教的「一念」,为「三千诸法」,其固然已不同于藏、通二教的第六意识心及阿梨耶识,甚至也不同于别教的如来藏心(能生诸法),实有其深义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