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杀论》一书是涂尔干第一个运用实证主义方法的著作,实证主义对于社会研究方法来说占据着重要地位,对现代科学研究仍具有借鉴作用。本文主要从作者简介、本书内容、运用方法、本书价值、不足之处五个方面剖析《自杀论》一书,并简析社会学实证主义方法。
关键词:涂尔干;自杀论;社会统计学
一、作者简介
埃米尔·迪尔凯姆(Émile Durkheim,1858年-1917年),又译为涂尔干。他是法国的社会学家,也是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之一。
(一)生平经历
1858年 4月15日出生在法国孚日省埃皮纳尔的犹太教教士家庭。幼年曾学习希伯莱文、旧约和犹太教法典。青年时代放弃了宗教信仰,走上实证科学的道路。1879年,就学于巴黎高等师范学校,1882年毕业。1882-1887年,在省立中学教书。其间赴德国一年,学习教育学、哲学、伦理学,深受冯特实验心理学的影响。1887-1902年,在波尔多大学教书,并在那里创建了法国第一个教育学和社会学系。1891年,被任命为法国第一位社会学教授。1917年11月15日在巴黎去世。
(二)主要著作
涂尔干主要的著作有《社会分工论》、《社会学方法的规则》、《自杀论》、《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等。他凭借着前三本著作跻身于社会学学术界的最前列。
(三)学术思想
迪尔凯姆的学术思想主要为充实了孔德开启的实证主义社会学的构想,使社会学方法论具有实质性的内容。并提出了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研究对象,阐述了社会事实之间存在的结构、功能和因果的关系,制定了一系列社会学研究的实证规则。在《自杀论》一书中,他运用统计方法对自杀现象的研究,是社会学理论和经验研究相结合的范例,涂尔干丰富、精深的社会学思想,对社会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本书内容
作者首先从两大方面来分析了引起自杀的原因:个人心理和社会因素,并运用了大量的数据图表,步步推进来检验自己提出的假设,得出观点,并总结出自杀是由社会因素引起的论点。
作者在书中根据社会对个人不同的影响将引起的自杀分为了三种类型:利他型、利己型、异常型。描述了不同类型自杀的表现,引起每种类型自杀的原因及它们的不同之处。
(一)利己型自杀
这种类型的自杀者主要表现为心态消极,封闭自己,不愿与社会有所接触,对自身所需不再抱有任何期待。
这种自杀类型的原因在于个人脱离了社会。社会是由众多组织组成,例如家庭、宗教、政治组织等,在每一个组织中,都有统一的行为规范,这些统一的行为规范时刻提醒着在其中的人,当人们都习惯遵守规则时,组织的凝聚力就会增大,个人主义就会服从集体。相反,如果传统的规则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时,个人主义就会抬头,甚至高于集体主义,而如果此时人们寻找不到新的解救方式时,组织就会混乱,个人不会再愿与集体融合,自杀者难以适应动荡不安的环境,那么绝望与恐惧的心理就会导致自杀。因此,脱离社会会对个人会产生自杀的影响。
(二)利他型自杀
此类型的自杀者表现经常为乐于自我牺牲。
引起这种自杀类型的原因在于个人过分地与社会融为一体。这种类型的自杀经常发生在低级社会中,在此组织中,自杀这一行为被认为是神圣纯洁的,为达到目的,必须经历自杀这一途径。如书中所说:这种类型的自杀不是因为自杀者自以为有自杀的权力,而是因为他有自杀的义务。死亡被当作是一种义务强加于人的,或是某种与荣誉有关的事,或者至少是某种令人不愉快的事件导致受害者贬低生命的价值。因此,当个人过度与社会或者组织融合在一起时,社会或组织对关于自杀的观念也会影响到个人。
(三)异常型自杀
这种类型的自杀常发生在社会活动的动荡时期,自杀者常表现为情欲得不到调节和控制。异常型自杀不取决于个人与社会相联系的方式,而取决于社会管理个人的方式。
原因在于社会发生混乱,破坏了社会秩序的平衡。社会中的许多阶层对于自己的欲望都抱有期待,并与自身所处的社会地位相适应。当社会发生重大变化时,处于不同阶层的人会受到不同的影响,当一部分人能够调整自己的情绪来适应社会的新秩序时,那么自杀率在这部分人的身上较低;而当一部分人不能够适应变化,并且不能及时调整自身的情欲时,绝望与冷漠的心理就会引起自杀。
三种不同类型的自杀拥有不同的原因且表现不同。利己型自杀与利他型自杀的不同之处在于与社会的联系程度;利己型自杀与失常型自杀虽说都含有绝望与恐惧的心理,但是利己型自杀多发生在知识界,失常型自杀多发生在工商界和劳力界。
三、运用方法
涂尔干在《自杀论》一书中运用了实证主义的方法来研究具体的社会问题。
实证主义是指注重以经验的科学方法观察、研究事物,探求事实的本质和变化的现象。实证主义是由孔德率先提出,涂尔干则不断在完善。孔德生长的时代,正是一个宣扬理性主义及科学思想发端的时代,在“科学万能”思想的冲击下,人们开始对形而上学产生怀疑,实证主义登上历史舞台。涂尔干和孔德开创了实证主义社会学研究传统,在此之后,实证主义在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四、本书价值
《自杀论》一书独特之处在于作者的论证过程流畅完整。作者首先界定概念,例如在书中的前面部分,作者就对“自杀”一词作出了解读,对不同的自杀行为作出了划分,并确定自杀的含义。其次是搜集资料,在论证精神错乱是否是引起自杀的原因时,作者搜集了不同地域、性别、宗教、年龄、国家等精神错乱的人数和自杀人数进行了数量对比。接着根据自己搜集的资料作出假设,在书中第二章中,分析新教与天主教自杀率相差大的原因时,作者也作出了不同的假设:教育程度是否会影响自杀?不同的职业是否对自杀率产生影响?最后是正面论证和反面论证,在论证仿效这一因素是否是引起自杀的原因时,作者将仿效与自杀的定义作出了对比,得出仿效并不是引起自杀的原因; 另外作者从反面出发,对比不同国家的自杀率,发现各个国家的自杀率并不是呈有规律的分布,因此排除仿效这一因素是引起自杀的原因。最后一步是得出结论。
五、不足之处
本书主要是研究引起社会上自杀的原因,通过大量的文献资料,地图数据进行分析,来探究自杀的本质。从今日的角度来看,为更好地运用到今后的研究中,有两点值得修正。
(一)缺乏批判精神。在本书中,作者对自杀的现状进行了大量的分析研究,但并没有对一情况引起的影响作出考虑,完全排除了目标价值的分析。
(二)实证主义方法存在局限。作者在《自杀论》一书中用自己的行动为读者证明了实证主义的精确性,但是进行科学研究时,由于一些主观与客观的因素,不能进行实地考察时,可以借鉴前人的经验及科学逻辑来研究,尽管实验原理与实证主义相悖,但也不失为另一种科学研究方法。
六、结束语
《自杀论》一书中有许多论点与常人所想不同,但这些论点都是经过实证得来,作者孜孜不倦的调查精神值得每个人学习,真理需要得到实践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