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一位已经在一家私企干近1年的朋友,打电话过来,说自己可能干不长了,因为公司的老板有让自己辞职的想法,具体原因,一时还真说不清。
如果是国企,这种情况能稍好一些,毕竟即使一把手想这样做,也不能搞一个人说得算,而是要经过必要的人事解聘程序,不同的级别也有不同的要求。
如果是私企,这种情况就变得简单且严重了,无论是什么级别的员工,都可以定义为给老板手底下工作的打工人,哪怕你是公司的副总,也是如此。为此,若是公司一把手想让你离职,那么,这显然是一个大概率事件了。
想让你离开,定是事出有因
凡事都是有原因的,既然公司一把想让你离开,那么,这里面肯定有其内在的原因,不过个人倒觉得,尽管可能是铁定要走了,但也要将离开的具体原因搞清楚,否则,即使到下一家,原因没有摸清楚,出现类似的问题,还是无法解决,这就被动了。一般来讲,公司一把手想让下面的部属离职,通常有以下几点:
一是自身价价值弱了或者没了。私企都是讲究盈利对比的,无论是高管还是普通员工,当员工的付出与公司的获得不成正比,甚至出现了负数的时候,那么,做为企业老板而言肯定是要想办法,毕竟,他所在的公司要通过盈利求得生存。
二是一把手的面子没了或者小了。做为一家私企的一把手,通常来讲,都是很在意个人的领导权威问题,如果,在某一方面,因个人没能将事情办好,让领导颜面无光,乃至威信扫地,使得一把手没有台阶下,那么,这时候,一把手通常是不会讲理的,更会最大限度地将自己的面子夺回来,即使行为可能有些过激。
三是队伍没有站好或者站错了。一家私企的主要领导力量,不是老板一个人,而是一个核心团队,这个团队可以3至5人,也可能更多一些,但团队里面的成员都是对公司一把手很忠诚,而且一把手对这样的成员也是信任有加。身为公司一名高管如果不能与一把手保持高度一致,今天这样,明天那样,或者一把手让你往东,而自己偏偏向西,这种情况,被离开是迟早的事情。
四是自身出现了问题或者错误。就是自己出现了原则上的错误,这一错误的出现是公司无论如何都不能加以原谅的,更是与公司的团队文化主旨思想完全背离,也就是说不离开,就不能使得公司的现状加以改观。这种情况,公司一把手通常是基于公司内部稳定的考虑,必须下逐客令,才能使问题的解决出现转机。
做离开的准备,采取不离开的行动
如果公司一把手执意让自己离职,这种情况往往很难改变,所做的打算,只能是将“死马”当成“活马”医,尽管出现转机的可能性非常小。
一是及时沟通。这里面有一个前提,就是确实因为工作任务完成,一些事情的处理,出现了不该出现的误会,可以找到公司一把手,当面向其解释清楚,争取得以谅解。另外,在事情处理的细节,因自身原因没有考虑周到而带来的不良影响,也可以向一把手主动道歉,承认错误。
二是保持状态。即使面临这样的处境,也能够保持以往的工作热情,做到一如既往的工作,而不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样一来可以使得自身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地维护,让一把手没有再挑剔的理由,也能够说明自己是一名非常靠谱的员工,不因一时的不利局面而出现的破罐子破摔的想法与举动。而且,一把手看到这一情况,也可以反思自身的问题,或许就改变了原先的主意,还有,就是这是公司一把手的一次考验,而自己就是要经受住这次考验,尽管这种可能性很少,但也不排除其存在。
三是迂回出击。在某种程度上,当自己主动找一把手“求情”无效的情况下,个别与一把手关系很铁,很信任的高管或者其他人员所提的意见建议,有时候往往能够左右他的想法与决策,倘若,有这样的人员可以依靠,那么,通过他们的“劝说”,或许会扭转最终的局面。
四是找好下家。当确信各种办法已经无力回天了,或者已经确定一把手决心已下,无法更改了,也就是“空耗”着已经没有什么实在意义了。那么,还是“走”为上策,凭借自己的能力与工作经验积累,再找一家更合适自己发展的单位,也不失为一个好出路。
五是维护权益。尽可能不要主动离职,因为,员工主动离职或者被公司辞退,对离开的员工,赔偿是不一样的,这一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较为详实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归结起来,当事已成定局,就不必过于纠结,尽可能地争取到自己想要的,既来之,则安之,既离之,也坦然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