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前开始,断断续续终于在这个周末读完了罗翔老师的《圆圈正义》,该书是罗翔老师的一本随笔集,主要收录了罗翔老师对于时事热点事件的法律评判,以及自己对于哲学、道德、人性和法律的思考。整本书对我的触动很大,考虑到整本书涉及的面很广,下面仅挑几个印象最深的点说说。
关于正义,罗翔老师用圆圈作比,“如果把理想中完美的‘圆’比作正义的应然状态,那么显示中所有的不那么完美的‘圆’就可以看成正义的实然状态”、“应然正义一如客观存在的‘圆’,它是法律永恒的追求,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关于法律是什么,整本书罗翔老师都没有对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他告诉我们,法律是道德的载体,权力意志不能任意产生道德法则,道德在法律之上,法律及立法者的意志在道德之下,法律的超验权威不是人的理性所创造的,而是写在历史、文化、传统和习俗中,立法者的意志并非最高意志,在其上至少还有道德的源头,政府并非最高道德权威的化身。法律的价值观本身来源于民众朴素的道德期待,而不是反过来一味地强调民众必须接受法律所推行的价值观。同时,罗翔老师反复告诫我们要注意法治与法家的区别,时刻警惕“以法治之名行法家之实”,法治必须约束权力,保障自由,国家只有法律所规定的权利,法律所不禁止的行为是公民的自由之地。法家虽然也强调制定规则,但在规则之外仍有大量不为民众知悉的例外秘术,法家推崇专制,强调权力在法律之上。
关于道德及道德谴责。道德是用来约束自己而非他人,当你向他人伸出一根手指时就有四根伸向自己,所以在你想对他人进行道德谴责之前,先想一想要是自己处在那样的环境下会这么做,你会更勇敢还是懦弱?更高尚还是阴暗?当我们想进行道德谴责的时候,一定不要先把自己排除在道德判断之外,要先审视自己,而不是动辄就站在道德制高点向他人抡起道德的杀威棒。
关于律师为“坏人”做辩护。我曾以为律师选择为“坏人”做辩护,大多是为了出名。罗翔老师从刑事辩护制度的起源开始娓娓道来,让大家明白人类无法轻易区分谁有罪谁无罪,如果只有明显无辜的人才能得到刑事辩护,那么必将有大量无故的人们受到冤枉。为“坏人”辩护,正是为了防止无辜之人枉受追究。
关于爱心。我们时常会被身边人的爱心感动,也会经常觉得自己是一个富有爱心的人,但是我们往往忽略了一点,就是我们大多数人爱抽象的人类胜过具体的人,因为抽象的人类如此可爱,而具体的人如此麻烦,爱抽象的人类不需付出代价,而对具体的人的爱往往需要你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甚至金钱。我们需要改变现状,从爱具体的人开始,因为真正的爱一定是要付出代价的,付出代价越大,爱心也就越大,无需付出任何代价的爱不是为了欺骗自己,就是为了欺骗他人。
关于读书。现代社会越来越浮躁,往往追求“短、平、快”、“立竿见影”的效果,因此读书越来越少,而且越来越抱有功利性。罗翔老师详细列举了功利性读书带来的坏处,告诉我们读书的真正目的应当是追求智慧,而非单纯的为了获得知识,读书是为了增加你的智慧,让你越来越认识到自己的无知。其次,罗翔老师告诉我们读书要博观取约、厚积薄发,作为法学生及法学人士要多读文学经典、历史、哲学书等等。
最后,愿我们都不要自欺欺人,要有真实生活的勇气,要相信今天是艰难的也是精彩的,要学会心怀永恒,活在当下。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