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每当一到傍晚,天色渐渐黑下来的时候,我总是不愿意把屋里的电灯开得过早,非等到外面街道上华灯四起、马路对面住宅楼里万家灯火齐明了,我才开灯。
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倒并非节约用电,而是与我的内心感觉有关。
小时候,村里没通电,家家户户都靠煤油灯或是后来的蜡烛照明。当年,不论是煤油还是蜡烛,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都显得昂贵了些。所以,每天傍晚,天色还没有见暗的时候,大家便都把晚饭吃进了肚子里,然后,又都相继走出家门——男人们兜里揣着旱烟,聚到村委会门口的老槐树下去,一起抽烟侃大山;女人们相互窜门子,在谁家院子里张家长李家短地嚼老婆舌;孩子们则满村疯跑,不是一起玩儿游戏(并非电子游戏),就是分帮打架,搞得鸡飞狗跳、尘土飞扬。
这一切,都是借着自然光亮来进行的。等到各自将一天该消耗的荷尔蒙都耗得差不多了,回到各自的家里,就只剩下一个共同科目——关门睡觉。
除了这种祖上传下来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之外,我还记得当年有一些特殊的事情,那是特地需要摸着黑来进行的。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您十有八九是往那个方面想了。当然,您想的也没错,那个年代连电都没有,何谈电影电视呢?炕上头的那点事,无疑就是很多人所追求的顶级快乐了。
然而,我今天要说的可并非是那个事,那个事是专供夫妻——至少是大人们来享受的,作为小孩子,我们自然有我们的追求。
说是追求,有点欠妥,那未免有点过于高看自己了,实际上就是无奈,是被迫。
没有电,没有气,没有煤,树木又都归集体所有,有专门的护林员看着,不让砍,家家户户日常的烧火做饭(顺便取暖),便只有靠秋后收割晒干的自留地里的庄稼杆(包括地下刨出来的茬子,即根子)了。
可一个家庭所能占有的庄稼杆毕竟是很有限的,顶多够烧半个冬天。剩下的半个冬天怎么办?只能靠自己的主观能动性。
一个孩子的主观能动性,便是去田野里拾秋天收割时剩下的庄稼叶子,去树林子里捡树枝,去沟筒子里耧干草。
家家都如此,那如此一来,必然就导致供不应求,可供正常获取的公共柴禾资源很快就被扫荡一空。
惯常人们所说的“用的时候找不到,不用的时候随处可见”,就是这个道理。
如今,您再去乡下走一走,看一看,地里的柴禾到处都是,根本没有人理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