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这一系列新思想为我们更加扎实地推进社会发展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民生是最大的政治,只有不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才能真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托举人民群众稳稳的幸福。因此,我们要始终坚持以民为本的核心思想,谋民生之利,解群众之忧,不断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树立人民至上理念,让民生保障事业“兜住底”

“天下之务,莫大于恤民”,我国社会民生保障事业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西方国家一百年的历程,成功建设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不足,尤其在基层,我们更能在一线直观地观察到各类民生问题,如交通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结构性拥堵点较多,房屋老旧、零散空置率高,居住小区垃圾分类管理不到位,水环境治理成效有待改善等问题。

因此,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各责任部门积极履行自身职能,对各类民生问题进行整改整治,不断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取得新进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善用立法执法思维,让民生保障事业“兜好底”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社会发展,离不开法制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当前,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加快发展,我国社会民生保障事业发展也面临不少问题,比如外卖小哥等灵活就业人员、孤寡老人、低收入者等特殊群体等缺乏基本社会保障。

因此,作为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我们基层部门更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各项工作政策的落实。“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基层是社会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要坚持依法管理社会保障事业,严格落实针对各类群体的救助政策,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不断提高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保障各行各业劳动人民的基本生活及权利。

三、加强精准精细管理,让民生保障事业“兜牢底”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关乎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精细化管理是内在要求,缺乏管理规划,片面追求福利,违背发展规律,将带来巨大运行风险,最终难以为继,失去“托底”功能。

我们党员干部要强化问题导向,精心精细管理,直面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难点痛点堵点,紧盯老百姓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紧盯保障体系建设中的“硬骨头”“烫山芋”,精准认定社会福利对象,统筹协调,切实维护我国社会民生保障事业在安全轨道上运行。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党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只有出实招求实效,切实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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