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马克和达尔文的生物演化理论重要的区别在于拉马克认为生物性状可以后天获得,并能够传播给后代,而达尔文则坚持生物性状只能通过遗传物质由父代传播给子代。因此,二者对生物演化的理解呈现出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
例如,在拉马克看来,长颈鹿的脖子是在后天发育过程中不断伸长脖子勾食高处的树叶而不断变长的,一代又一代长颈鹿的后天发育和环境因素共同造就了它们的生物性状。而在达尔文看来,长颈鹿的长脖子是生物性状变异并被自然选择保存下来的结果。一个半世纪的生物演化理论的发展,最终以达尔文的生物演化理论的胜利而告终。那是否基于变异和自然选择的生物演化理论能够解释所有生物现象吗?
人类以及某些动物,它们的某些行为无法用遗传因素加以解释,也无法用环境因素加以说明,有些学者将此类行为看成是文化行为。简单的文化行为有日本猴清洗地瓜、非洲黑猩猩耳插草秆,复杂的文化行为有人类的科学研究、巫术祭祀、市场经济行为。虽然演化心理学认为任何复杂的文化行为都奠基在人类普遍的心理机制之上,但我们还是认为有些行为是文化塑造的产物,需要文化和普遍的心理机制共同作用才能生成。此类文化行为通常可以在控制环境和遗传因素的前提下被识别出来。
例如,相距不远的两个农业社区,在环境和遗传因素确定没有差异的情况下,他们二者的农业行为差异可由社区成员在迁入此地的文化所影响。此类文化行为在移民国家中特别常见,有些文化成员即使经历几代人的异国生活仍保留着移民之前的文化习惯。在这个意义上,演化心理学认为文化只是普遍的心理机制在特定环境被自然唤起的结果,这一观点只能解释很小一部分文化行为。
因此,一旦我们将视线聚焦到文化行为后,似乎拉马克的“获得性遗传”观念就能得到新生。显然,在任何一社群中,很大一部分文化行为具有高频率的社会分布特征,如果按照最小化的文化行为的定义,只要无法用遗传和环境解释的行为差异都是文化行为,那么某种功能独特的情绪表达、某个独特的观念甚至某个独特的生理机制都有是文化影响个体的产物。
例如,科学家发现水稻种植活动为镰刀红细胞提供了新的选择压力。镰刀红细胞贫血是一种隐形基因疾病,但是由于疟原虫无法在镰刀红细胞中生活,因此,虽然镰刀形红细胞只有正常红细胞一半的携带氧气的能力,会让个体出现贫血症状,但是却可以抵御疟疾,保全性命。
另一方面,如果个体是显性镰刀红细胞贫血患者,那么他们通常无法正常活到结婚生子年纪。而广泛的水稻种植所需要的温暖湿润的气候为蚊子生长提供适宜的环境,从而为疟原虫的传播提供大量的中间宿主。在这种情况下,水稻种植活动就为镰刀红细胞的基因提供了适应优势。这就是文化能够影响基因。
回到拉马克的“获得性遗传”学说,文化观念能否影响人类的生物基因,例如,集体主义、个英雄观念、孝顺观念?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如果某个文化行为在社群中广泛传播,那么这个文化行为就为个体适应社会环境构造了全新的选择压力。如果个体缺少必要的完成这个文化行为所需的生物生理机制,那么他就有可能无法成功适应社群环境,从而携带有此类基因缺陷的个人在文化选择中不占优势。
当然,文化也可以通过奖励和惩罚给个体施加选择压力。社群中的个体通过文化学习习得某个文化行为,加之文化行为表达所需的生理机制,这就构成了“获得性遗传”得以可能的所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