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周末,Sir被《盗墓笔记》里的那对CP,真心气着了。
好想跟你聊聊,真正的男人间的情谊……是怎样的。
今天头条,就说它。
也巧,本周是它上映30周年。
这部片,当年少见,如今也难再有。
不露胸、不露腿,不沾女人。
更不谈什么肉麻兮兮的爱情。
今天要撸的就是这部,香港影评人口中的男人《圣经》——
《英雄本色》
这部八十年代中期的港片,现在仍稳坐豆瓣前150强。
好于98%的动作片/犯罪片
2000年,香港《电影双周刊 》评它是“20世纪百部最佳港片 第一名”。
回响亦深远,整个香港影坛难找到第二部。
豆瓣网友,隔十年作祭一回。
在韩国,重映无数次。
2010年,韩国人干脆翻拍经典,对小马哥的双枪造型神还原。
韩国版改名为《无籍者》,但英文名仍沿用A Better Tomorrow
国内,翻拍热不减。
但翻拍之作,要比肩1986年吴宇森版,几乎没可能——
吴版《英雄本色》,既是吴宇森的个性之作。
又是妙手天成,可遇不可求。
最关键的,这是一部天生反骨的电影。
这第一重“反骨”,是心气。
也是最打动人的那条线,英雄落寞时。
小马哥可以瘸着腿,给昔日小弟当洗车仔、求个施舍。
所有人都以为,他已经被生活磨平心气。
但这个男人不服,他要翻身。
鼻青脸肿,但心中的火未灭,豪气干云。
我等了三年,就是要等一个机会
我要争一口气
不是要证明我有多了不起,而是想告诉人家
我不见了的东西我自己一定要拿回来
所以在Sir看来,这个男人最闪亮的时刻。
不是从前的风流倜傥。
而是最后的慷慨赴死。
驾着游艇独自离开,就能保命。
掉头回去,无异于为兄弟陪葬。
但死路一条,又如何?
再一次在枪林弹雨中,大干一场。
别人口中的“瘸子”“废人”倒下了,但当年的小马哥立起来了。
他拿回了自己“不见了的东西”——
一个男人,可以落魄,但尊严绝不能丢。
我有自己的原则,就是不想一辈子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
在逆境中,心中火焰不熄,这才是《英雄本色》的心气。
有了这团心气,片子才好看。
《英雄本色》刚好就凑齐了,当年香港影坛最愤懑的两把火。
导演吴宇森、演员周润发。
吴宇森的火,因为被看轻。
他的导演生涯从嘉禾时期开始。
二十六岁就执导《铁汉柔情》,已经算香港很年轻就出道的导演。
但彼时的香港影市,充斥着商业喜剧,低俗恶搞,千篇一律。
吴宇森也为电影公司拍了许多讨好市场的喜剧。
1980年《滑稽时代》
但他不爽。
吴宇森真正想拍的,是一部“有性格的戏”。
可想而知,自己都不中意的作品,也很难讨好观众。
在嘉禾后期,吴宇森被称为“票房毒药”。
因为我有好几年都变成了“票房毒药”,我的电影也不太适合那个潮流。
居然有朋友跟我说,我应该退休了。
顶着“第一年轻导演”的名号出道,不到四十岁就被劝退休?
丢人吧?
火大吧?
但吴宇森没有发烂渣,他想把这团火好好地、认真地烧一把:
我那时是很坚持的,虽然我的电影不合潮流,但我很坚定地相信自己是一个好导演,只是还没到时候而已。
之后跑到台湾拍商业片,一拍就是三年,他称之为“坐牢般的三年”。
再回到香港,机会就来了。
在老友徐克的支持下,他开始潜心改编剧本《英雄本色》。
《英雄本色》好像在拍我自己,把我曾经讲过的话,我的坚持、我的自信,还有我对朋友的感觉,重新写在剧本里面
说白了,《英雄本色》就是吴宇森咸鱼翻身的作品。
老友徐克最懂吴宇森。
所以,2010年,徐克在为吴宇森颁发威尼斯电影节终身成就奖时,就特地引用了《英雄本色》的经典台词——
徐克:“这么多年我不想证明我有什么了不起,我只想得到我应该得到的东西”
当时吴宇森的小粉丝昆汀也在场
再说周润发。
你会说,发哥怎么会有火。他当年多拉风啊,影坛常青树啊。
不,他也曾是“票房毒药”。
1980年,发哥靠《上海滩》许文强一角打响名号。
转战大银幕,拍了《初一十五》《梦中人》《大香港》等电影,却反响低迷。
到后来,所有片方都会刻意绕开这个年轻演员。
所以这种不忿,也在发哥心里烧。
吴宇森回忆:
拍到一段戏,小马哥在山上对豪哥说,我失败了三年,就是要等一个机会。
周润发突然说,这个也是我的想法啊,我想讲这句很久了。
因为有共鸣,发哥在《英雄本色》里入戏很深。
他甚至参与创作,提议加一场“忆当年”的酒吧戏。
因为,完全是他真实经历。
你记不记得有个场景是,我在酒吧里谈论我大佬豪哥。整个都是真实的故事。
我用自己编的台词,讲我的经历。
而这场戏,也成了《英雄本色》的经典片段之一。
我发誓以后,再也不会让人家用枪指着我的头
如果一定要发哥用两个字来形容这部作品,应该是“难得”:
我在香港拍了七十部电影,只有《英雄本色》是一生难得遇上一次的好片子,七十分之一的机会。我现在在美国一年只拍一部,就算拍二十年也只有二十部,而我可能再也碰不到另一个《英雄本色》。
确实。
男人戏这种粗砺的痛感、隐忍的爆发力,因为有体悟而难得。
没想到香港的夜景这么美
这么美的东西,一下子没有了,真是不值得!
当年,两名曾经风光过的男人,都落魄着。
都憋着一口气,要翻身。
要从看轻他们的人那里,拿回应得的肯定。
这是吴版《英雄本色》的心气。
但光有这种“反骨”心态,《英雄本色》还谈不上伟大。
曾经有这样的观点:
它(吴版《英雄本色》)的伟大在于,早就突破了商业片的范畴,它更像是一部旧式的道德伦理片。
所以,第二重“反骨”,是经典style的反攻。
发哥说:
在他(吴宇森)的电影中,他带来了很多过去的哲理
如杀手准则第一条,不杀妇孺。
再如,江湖游侠式的爱情观。
1991年《纵横四海》
《英雄本色》作为吴氏风格的开山之作,吴宇森对其教喻意义从不讳言:
看到1980年代迷失的年轻人,我有感而发,想拍摄一部描写亲情、友情等传统中国价值观的影片。
我拍电影不是为了放进殿堂,但若能借影片提醒年青人对“情义”的重视,就算成功了。
商业片要赚钱啊。老吴啊老吴,你还想输出价值观,还想逆势而动,说年轻人都不care的“情和义”……你累不累。
也就是吴宇森。
商业喜剧出身,他懂包装。
把脑筋动在服装上:
除了设计发仔要穿大衣之外,人人都要穿大衣(港产片之前从不玩这招)。导演的坚持很重要,当时穷得要命,但他说即使不修饰场景,都要做大衣。
——服装指导余家安
据闻《英雄本色》流行后,港台、韩国等地大衣卖断货
通过视效,吴宇森把“情义”牌打得气势汹汹、浪漫拉风——
这张牌,是男人侠义。
要说英雄侠士,不齿于“利”。
吴宇森给小马哥设计的几个动作,就堪称影史经典。
假钞,点烟。
高级洋酒,孝敬一条瘸腿。
都以极屌的视觉冲击力,将人物“轻利”的个性表露无遗。
要说英雄侠士,向来为“义气”所累。
狄龙饰演的豪哥,就在亲情和友情之间挣脱不开。
为家人,他想洗白;为兄弟,又不得不再一次染黑。(绝命毒师老白反反复复,玩的不也就是这个桥段么)
结果成全了大家,却断送了自己。
曾经有个说法:每个男人都能做小马哥,但几乎没人能成为豪哥。
因为豪哥的人生选择里,只有他人,没有自己。
这也正是吴宇森的英雄观:
我最向往的人物是古代的荆轲、聂政。他们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我佩服他们的地方不是他们的刺杀事迹,而是他们肯付出生命的代价去坚持的信仰,就是那种有义气的表现。
……可舍身取义过时啦,大佬。
吴宇森的英雄大义反抗的,偏偏是一个利字当头,人心不古的经济大时代。
他借豪哥之口说:
时代变了,过去江湖侠士奉行的那一套侠义,不存在了。
豪哥被出卖,因为小弟为上位,向警察泄密。
长辈被害惨,因为亲侄子为夺权,勾结外人。
小汪这个废物是我的亲侄子,居然连我也出卖
他勾结香港的新势力,企图谋夺我的生意
一切都指向一个“利”字。
江湖道义现在已经不存在了
这种生不逢时的英雄心气,让吴宇森塑造出小马哥、豪哥几个忠肝义胆的英雄,让他们朝着利欲熏心的世界开火,再慨然赴死。
《英雄本色》的伟大正在于此:
你们尽管精打细算,见利忘义,用利益衡量一切好了。
这个时代不是我的。但我有我的义,我有我的style。
这,才称得上“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
其实,现在再回头看,30年来这种旧式价值观,一直在过时。
但也奇怪,它从未消失。
《英雄本色》从表面上看,在说一种流失的江湖范儿 ,一种男人间讲原则、讲大义的阳刚范式。
而说回电影市场,又何尝不是一种轻利重义的创作心气?
再看《盗墓笔记》,Sir也并不觉得,男人间的故事,就应该直男。
性向选择的自由,从来都不是电影的局限。
可直男也好,卖腐、基情也罢。
都不应该是这种无病呻吟,故作小儿女。
这种你摸了我的胸,我勾了你的手。
这种你调了我的小情,我还了你的小意。
这些不是情谊,不是经历,只是段子。
这里面没有传统文化,没有精神家园,也没有时代烙印。
充其量,不过是浮在时代表面的一些可笑泡沫。但,也不好笑。
Sir不反对浮于表面的流行。所谓“货卖一张皮”,有时,那些的确是营销的优势助力。
但沉在下面的,才是心气,才是一部好电影真正的发动机。
然后,才有了三观、剧本、拍摄、剪辑和演员的演绎。
前面说了那么多,正是因为Sir相信。
一个有心气的导演、编剧,绝不会随便搬一个过家家的故事,给观众看。
与其看那种纯金打造的翔,还不如重温一次实打实的《英雄本色》。
让我们看看,到底什么叫: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看看,真正的电影人,可能被现实打得鼻青脸肿……
但死也不想放弃的东西,到底是个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