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定了个目标,计划每周读完一本书,所以每一本书都是参照豆瓣榜单来的,情人和霍乱时期的爱情真的是必不可少了。其实当时读完情人的时候,是想要急切地写一篇书评的,耐不住好奇心,搜了其他人的书评,顿时觉得和我品味出来的东西完全不一样,就有点索然无味了。今天刚刚读完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想到了情人这本书,都是写爱情的作品,却是完全不一样的味道。
情人这本书比较短,过年期间在咖啡馆里就轻轻松松读完了。作者以不同的人物视角,不同的时空,用大片笔墨写了人物心理,所以刚开始觉得很混乱,不懂作者到底想表达什么,反而在读完以后,无数次回忆书中的文字,才发现这本书就是宝藏。书里主要写了女主对于母亲和兄弟的深爱、憎恨、怨怼和怀念等缠绕纠结的感情,是亲情的馈赠。彼此相处时矛盾重重恨不得将对方杀死,相隔天涯时,又似乎被某种引力影响,美化回忆里的点点滴滴,就连当时极端的屈辱的难堪都视而不见了。不知道是不是人都一样,还是只有我是个例,突然就对这样繁复交织的感情感同身受。虽不至于这么夸张,也确实在少年时与亲人发生矛盾时,给予对方怨怼愤恨,在时间流逝中,也会怀念儿时坐在父亲肩头的美好。对于书里爱情的部分,我倒是觉得女主有那个年纪没有的成熟和理性,做一个中国男人的情人,从一开始就表现出莫大的冷静和清晰的目的,这是我到现在都不敢说能做到的。但是作者传达出的最让我感动的,并且我奉为爱情本质的东西,从来都不是开头那一段为世人所称道的地方,而是女主差点跳海那一段。两个人如胶似漆,一地鸡毛,都不曾觉得爱情真切地存在着。而当两人分离以后,挥之不去的回忆,像是在告诉人们,那就是爱情啊。这可能就是失恋以后痛苦的原因吧,失去了才发现曾经拥有。这样想着,我好像也不再惧怕孤独,我曾有过最真挚的爱情,也就无憾了。
再来说说霍乱时期的爱情,不得不佩服马尔克斯。与百年孤独完全不一样的作品,这本书的写作源泉据说是源于一对年老秘密情人重温四十年前的故地旅行时,被所乘船的船夫用浆活活打死的故事,这一段也在书里后半部分被当成新闻被提及好几次。主要写了女主和丈夫以及女主和男主的跨越五六十年的爱情。这本书不同于情人所表达出的炽热的青春的爱恋,而是从少年到老年的跨度。关于女主和男主年少时的爱恋不再赘述,因为我觉得作者大篇幅描写的女主和丈夫的婚姻生活,更让我获益良多。尽管外人看来的神仙眷侣,在婚姻里,也会面对各种各样的矛盾,会觉得痛苦焦虑不幸福,然而婚姻得以长久下去,还是需要每一天的伊始,重新构建一份稳定的动力。从这个观点上看,女主丈夫比任何人都要理性睿智,更懂得婚姻。对于男主,我似乎从头将至末尾,都没留下什么好印象,可能因为他的偏执,他的虚伪,他的淫荡。直到最后,男主依然热切地等待追求陪伴着垂垂老矣的女主,细心呵护对方的生活起居心理变化,甚至能从女主的一个眼神里读懂其意图,也甘愿为了爱而一生一世航行,我才相信那坚守半生的信念,原来都是真的,不是偏执信念的强加,是真心爱着,所以心甘情愿等待,在对方需要的时候及时出现。所有人都在随着作者的笔变得衰老,十几岁,四十几岁,七八十岁,一批一批的人逝去,相守的夫妻,也在不可阻挡的衰老里相互扶持,需要和被需要,也终于认了天命,并顺应自然。只有男主,好像年龄和他无关,即便疾病缠身,上下楼梯都小心翼翼,只要想到女主,就像是回到了二十几岁的样子,他在为她坚守着,并想尽办法试图阻挡岁月的痕迹。女主和丈夫的爱情,应该是世俗普遍的爱情,相识相知相守相互扶持,两个人在一起,面对生活琐碎,衰老摧残,都不曾分离的信念,也许就像医生死前想要说的话,天知道我有多爱你。男主的感情才更适合当作文学里的绝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