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去纹身了。
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我心心念念了很久的一张图。两年前我向自己保证我的第一个纹身是海绵宝宝。今日终于得偿所愿。
我的纹身,是为了纪念一个人。可能这辈子我都不会再跟他说一句话,但这不重要。这不是那种失恋纹身。这个人很大程度上造就了如今的我。是第一个能和我聊一整夜的人。是第一个只需要相视一笑就能洞悉彼此想法的人。是第一个领着我找到我真正喜爱的一切的人。我说了,这个人几乎是我的塑造者。
纹完的一瞬间我心中的巨石轰然倒地。我终于完成了一个两年的计划。我终于不再需要走他走过的路。
我感觉很好。我纹完身又跑去打了耳骨洞。看起来就像一个迷途不知返的堕落少女。我甚至连自己的血浸湿了裤脚都不知道。一直到耳钉点的朝鲜族老板用韩语跟老板娘说了一句,她脚踝上有好多血。
我的一整个下午都沉浸在一种道不明的狂喜中,莫名其妙地哈哈大笑,破戒吃了一堆零食,讲了一路的废话,破天荒发了一堆朋友圈,到家还逼着一群人陪我打麻将。我开始确信我肯定是纹身上瘾了。
我在微博刷sailor jerry的图,想筛掉一些别人纹烂了的图案。然后闪电击中了我。我翻到了他的微博。
我像中了魔障一直翻着,有一张图我很眼熟。是他陪朋友在纹身。就在我精挑细选选出的这家纹身店里。
从我翻到那张图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个小时。三个小时里我没有讲过一句话。
我从来不相信宿命这个东西。
但是两个早已不再联系的人却一前一后经过同样的路。
我一个人缩在房间墙角忍受着脚踝的隐隐作痛,就好像,两年以前分别的时候,心脏被无名的力量钝击的酸痛。
这还叫我怎么Living easy. Loving fr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