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从事文书(尤其是法律文书)写作的人知道行文忌冗长啰嗦,观点须鲜明,条理须清晰,语言须简洁,叙述时不要感情化。这样常期训练下来,如果不务正业想写点别的文体像散文、记叙文之类的会常常感觉没法下笔。因为很难做细节描写和感情渲染。
我昨天写了篇回忆往事的文章(详见《英雄救丑》一文),成文发表后,马上有熟悉我文风的同志指出来说我写得拖沓了,不像我以往简洁、斩钉截铁的调调(导致都不愿打赏)。随后我细读了几遍文章,却总感觉细节描写不够,很多该表现的场景我却大而化之,应表现的心理和情感也处理得粗糙。而我不知道如何修改。对细节和情感描写已经无能的人很无奈。
直奔主题可能跟我职业习惯有关,毕竟日常读的法律文书比其他书籍多。比如法院判决,我们会先读“本院认为”的结论部分,然后再读前面的法院查明。学术论文,我们会先看论点,再看论据,再分析论点和论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迅速把握要点是法律思维及写作的后遗症。
当今速食社会的快节奏也让人浮躁得不愿关注细节或对细小层面的东西不耐烦。比如读一本书,如果放十年前,我对书里涉及到的风景、细腻心理描写很关注,会精读。然而去年读《日瓦戈医生》时,我对那大段大段的风景和心理描写明显已经不适应了,感到有点腻味,会一目十行地浏览,更注重书的主题思想的表达。所以这样下来,我读书变成了泛读,快则快矣,却并未有很多收获和吸取更多精华。更糟糕的是,写文章无法平静、细致,也处理不好细节。
除了细节描写不能,还有个问题就是感情渲染无能。长期以来总是很冷静克制地表达思想,久而久之,会觉得那些狂热的奔放的情感表达像疯子。前几年看茨威格的小说和人物传记,我非常惊讶于他下笔的热情,用词讲究,不惜笔墨,文字间处处流淌着激情,看他的书像男人们看球赛,一场赛事下来口干舌燥,精疲力尽。而我写文章处处克制,冷静叙事,完全像个事不关已的旁观者,即使是写我自己的事。都感动不了自己何以感动别人呢?
今天看了沈书枝的《乡下的端午》,一如既往的细腻自然,读来特别生动又内心平静。沈书枝说自己的文章总是写得很长很长,都不会写短文。而我觉得长是长,却不觉得罗嗦,细得恰到好处。欣赏这样会写细节的高手,我需要沉下心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