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位听众微信里跟我说起他跟人合伙开餐厅的故事。合伙人是好朋友,原本计划一人投入20万在万达商场里面开生煎店,但是开始生意不好,于是重新装修了一次,不知不觉一共投入了100万。但是半年过去了,生意依然不好,店铺决定转出去。但临近年关,接手的人少,光房租一个月3万,压力大。让我感叹的是,这位老板说他净身出户了,因为与合伙人有很多矛盾,感觉无法调和,为了不让钱伤感情,选择自己默默离开。
先不讨论合伙人之间的是非,因为事情本身是没有是非的,特别是一起做生意的时候,当发生价值观或者经营理念严重冲突的时候,你能说谁是对的,谁是错的吗?
我在上海开店的时候,也有合伙人,合伙人是以前公司的同事,很要好,所以也算是朋友。整个过程算是合作得顺利,中间虽然有过争吵,但是都能相互理解,问题最后也得到了解决。我们相处有两点原则:第一,我是老大,不管争吵到哪里,最后需要听我的。为什么我是老大,因为我股份多。第二,任何事情对事不对人。讨论事情可以,但是不能对人有矛盾。这个通常是很难做到的。我们约定每次讨论问题的时候,把议题写下来。中间讨论如果偏离了,都看看是不是还在议题上,而不是人身攻击上。这方法对我们很有效。
再看看另外一个例子:
有位朋友叫小李和一个朋友合伙开餐厅,朋友是个品行过硬、做事踏实的人,商定一人投资一半,很快餐厅开始运转起来。
在产品品质问题上,两人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合伙人在乎成本价格,在原材料选择上倾向于便宜的食材,但小李认为产品是一个餐厅的底线,坚决不同意合伙人的意见。
小李苦口婆心地与合伙人讲厉害关系,但仍旧没得到对方认同。
最后,小李跟合伙人商议,先按合伙人的产品标准来做,如果生意没有起色,以后的产品就全部由小李做主。
践行了一段时间后,生意不见起色,小李开始按照自己的产品标准来做。
但小李觉得这不是长远之计,于是他找机会劝说合伙人退出,买下他的股权,开始了自己单干的征程。
刚刚那位听众跟合伙人的问题和小李跟合伙人的问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两人股份一样,股份一样,决策权就一样,两个人都是老大,相当于没有老大。时间一长,问题肯定会出现。
所以,合伙做事,第一原则就是不能两个人都是老大。
还记得电影“中国合伙人”吗?
“千万别跟丈母娘打麻将,千万别跟想法比你多的女人上床,千万别跟好朋友合伙开公司”。这算是第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