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刷着ins,突然微信连续弹出来两条消息,打开一看,是两个小视频。
两个人,一个弹着吉他,一个在那唱歌,熟悉的旋律,宋冬野的《斑马斑马》。
“我听到操场上有人唱斑马斑马,都要走了,又专门回去的。”紧接着,她说道。
“第一个有些跑调。”在手机上打出了这么一行字,发了过去。其实,内心还是很感动的,但熟悉我的都知道,我是不会表达感情的那类人,可能身体内缺少这种“基因”。
“怪不得是真爱。”她又回复道。
她说的很对,对于《斑马斑马》而言,我绝对是真爱。无论是电脑上的播放器,还是手机端,斑马斑马一直会是单曲循环的那首。公交车上、回家路上、一个人呆着的时候,总会有意无意的打开这首歌来听。并且,不只是宋冬野的原唱,我还搜集了很多的版本。
有一个朋友曾经很正式的“采访”过我这个问题,我回答了。
对于我答案,我用“看不懂或许还会矛盾来形容”,内容如下:这首歌里的故事,我也不知道,我就知道他有故事,而我就喜欢听他歌里的故事,虽然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故事,但我感觉我和这个故事有切合感,可能我的故事和版马里的故事相似,但我并不知道是哪个故事。剪不断,理还乱。反正我和斑马斑马之间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有时候,就是这样,喜欢一件东西说不上来理由。但毋庸质疑的是,他肯定击中了你内心的某个地方,可能这个地方你自己并没有发现。
这并不是第一个朋友发斑马斑马的内容给我,有在旅行中的朋友看到路边的街头歌手唱斑马斑马,发视频给我;又在餐厅中看到驻唱歌手唱斑马斑马,发视频给我;又看到各种斑马斑马的相关信息,转给我,@我。
“我和斑马斑马融为一体了。”我经常打趣的说道。
在我微信的好友中,百分之九九的概率,去搜索关键词“斑马斑马”,弹出来相关朋友圈内容最多的肯定是我。
对于喜欢的东西,我是一个特别简单的人,可能就是那么一瞬间,不去探究理由,会持续很长的时间。
就像,这首,单曲循环的《斑马斑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