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潘俊宏
美国著名小说家史蒂芬·金说过:“写作是一种实践。如果你能够持续十年每天举重十五分钟,你就可以打造出肌肉。如果你持续十年每天写作一个半小时,你会变成一名优秀作家。”
写作能否像健身一样,持续地锻炼就能打造出肌肉,成长为一名优秀的作家?我不知道是否真的如此。很多个夜晚,我边写边问自己,写作到底给我带来了什么?我写的文字有意义吗?是不是在制造文字垃圾?
有时候,当一件事情坚持做了一段时间,却看不到任何希望时,内心就很容易困惑、迷茫、焦虑。
畅销书《把时间当作朋友》的作者李笑来说过一句话:不想“半途而废”,就赋予你所做的事情一个重大的意义。让自己想到完成它,就动力巨大。
确实如此。在做一件事之前,先赋予这件事一个积极正面的意义,这样做事才有成就感,有行动力。写作也是如此。写作是一个悦人悦己的事情,当自己的文字能帮助到别人时,受到别人的认可和喜欢时,文字在自己的笔下就变得有意义,内心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有很多人说,写作有什么用?既浪费时间又赚不来钱。其实,写作最重要的一点用处是,写作的过程是梳理思考的过程,在写作的过程中锻炼了自己思考能力,以及高效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
写作是一种书面沟通的方式,长期的写作可以提升书面沟通能力,有助于职场的提升,因为任何的工作都是离不开思考力和沟通表达能力。在职场和生活中,言简意赅条理清晰地沟通,能轻松高效地办好事情,给人留下良好的印象。
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倾诉的欲望,开心的时刻想和人分享,难过的时候需要人安慰。可是有时候,有些话不方便说,有些人又不适合说,有些有意义的想法不去记录就转瞬即逝地溜走了,时间又不可逆转,这些,文字都能做到。写作可以记录思想,给有价值的思考定格保存下来,直至永远。
还有很多人把写作看作是人生逆袭的最后一根稻草。其实,他们看到的那些在写作上功成名就的故事,大多数人知道的只是冰山一角,在那些成功者没有写出名堂之前,那些心酸的往事却很少有谁知道。
畅销书作家李尚龙在他的《你要么出局,要么出众》中写道:
“我开始每天努力地写,我写满了一个硬盘,写坏了几个键盘,写光了十多个笔记本,用完了几十桶笔。后来慢慢的,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看我写的东西,开始喜欢我对世界的看法,喜欢我笔下的故事,有人说我写东西有天赋,只有我清楚的知道,这背后经历了多少故事。
曾投稿被拒绝时的失落、被人抹掉姓名时的愤怒、遭受网络暴力时的无奈、坐在电脑边上时的纠结。每一行字,都是我的青春。”
每个人都不可能随随便便的成功,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成功者付出的努力是我们常人所无法想象的,可惜,作为平常人,经常还没有开始就放弃了。
世间不论做什么,最难的就是坚持。写作也需要坚持。能持续很多年认真做一件事情,这本身就是一种信仰。仔细想来,这么多年自己除了吃饭和睡觉,别的事情真的没有用心坚持多久。
任何一种技能都要反复地练习,才能熟练的掌握,难度越大其价值越高。如果一个技能不需要怎么努力练习就能轻松掌握,那么这个技能就不能算作技能,也没有价值。
当然还要明白,任何事也不是努力了就一定有结果,倘若不去努力,结果可想而知。
黎巴嫩作家纪伯伦的《贪心的紫罗兰》,文章用寓言的形式说了一个很深切的道理:
人的一生应该有所追求,即使最后失败了,也没有什么可遗憾的,毕竟我们为理想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成功谁都想要,但追求的过程又何尝不是一种成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