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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时代的教士有些是主管教士,有些是辅理教士。前者所管的是对不信的人宣传天国的福音、举行圣礼和礼拜仪式,将信仰和品行的法规教导给已经皈依的人等等。后者的职务是辅祭的职务,也就是在教士靠信徒乐捐所集成的公共储积金生活的时代,被指派管理教会中非宗教性日常事务的人的职务。
我们语言中的主教一词是从希腊文变来的,意思是指任何事务的监督者或监管者,特别是指牧者。因此,非但在原来本是放牧人的犹太人中,而且在异教人中,全都用这字的比喻意义来指君主或任何其他百姓的统治者与支配者,不论他是根据法律进行统治还是根据教义进行统治都一样。
罗马教皇的选举中甚至一直到今天还继续沿用的办法,也证实了这一点。因为如果任何地方的主教把一个城中的主管教职调任到另一个地方时,还有权选出另一个人来继任这主管教职,那么他在自己最后居住和去世的地方,就更加有权来指派自己的继任者了,然而我们却发现没有任何罗马主教曾经指派自己的继任者。
此外,教士除非具有世俗主权,否则哪种政府形式最好,对他们的权力并无任何影响;因为他们的使命不是以下命令的方式管辖人,而是教诲人,及通过论据劝说人,让他们自己去考虑究竟应当接受还是抛弃所教与的教义。因为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向我们指明的是三种主权者,而不是三种教士;换句话说,它们所指明的是三种家长,而不是三种童蒙塾师。
一种权力可能从属于另一种,就象制鞍的技艺服从于骑术一样。如果承认世俗政府被规定为使我们进入精神至福状态的手段,我们却不能据此认为,如果国王具有俗权而教皇具有灵权,那么国王就应当从属于教皇;就好象每一个马鞍匠应当服从于骑马者那样。因此,正象根据技艺的从属关系并不能推论出操业者的从属关系一样,根据政府间的从属关系也不能推论出统治者的从属关系。因此,当他说俗权从属于灵权时,他的意思便是说,世俗主权者从属于性灵主权者。
人们相信任何基督教教义的原因是各式各样的。因为信仰是上帝的赐与,而上帝则按照他认为对自己好的方式使之在各人心中发生作用。使我们相信任何一条基督教信仰的直接原因,最常见的是相信《圣经》是上帝的话。但我们为什么相信《圣经》是上帝的话这一问题,却是聚讼纷纭、莫衷一是,所有叙述不清的问题都必然有此情形。因为人们没有把这问题看成“我们为什么相信”的问题,而看成是“我们怎样知道”的问题,好像相信和知道就是一回事一样。
现在让我们来看隐喻这一部分,如“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及“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象从火里经过的一样”。这段话和我根据其他明显的话所作出的结论并无冲突之处。但由于有人根据这个地方提出了一个证明炼狱的火的说法,所以我在这儿便也要提出有关以火验道和救人的问题的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