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情窦初开时曾为某人小鹿乱撞,后来撞死了。而我的小鹿就比较抗作了,只是撞晕之后安静沉睡了那么多年。昨天,它慢慢悠悠爬起来,蹒跚了几步。
在人来人往的街头等未到的朋友特别容易让我觉得孤独,在加上这大冬天刺骨的风,更是自觉凄凉无比。我戴上了羽绒服的帽子,裹紧了围巾,视野就这样定格在面前的十字路口。
那个人就这样踏了进来。
他不高,一米七左右的样子,很瘦。因为只顾着看他,我甚至忘记了他穿什么样的衣服。别以为他很帅,只是一般长相,可能配我刚刚好。你问我为什么会注意到他?因为他对着我笑了,雅痞中带着一丝温柔。他的眼神里溢满了开心,隐藏不了的宠溺。我很吃惊,忘了回避他的眼神,呆了至少三秒钟。然后我的心噗通噗通,快要离开我的胸腔了。想我初中毕业后再也没有过这样的感觉,这家伙居然一个眼神就把我收服了。我决定让他感受一把皇恩浩荡,即将迈出搭讪的脚步。
而这时,一名白衣女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我后方向这名男子扑了过去。男子一把将她抱紧,搂住她,二人有说有笑的转身往马路对面走去了。
不管怎么说,我都不会承认那个笑容和眼神不是给我的。可怜我奄奄一息的老鹿,好不容易爬了起来,却被一脚踹趴下。
很多时候觉得一个人也挺好的,只是有那么几秒钟,会希望如果也有人这样对我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