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很多人一样,我是周迅的脑残粉,巴不得全世界的人都能看到她的好。我知道很多厉害的人也喜欢她:安东尼、史航、李蕾。
我以为从来说不清也写不出喜欢周迅的原因,看过太多关于她的文章,最得我心的还是李蕾那篇,她说周迅身上有一股劲儿,又diao又文艺。她说不相信爱情的人是可耻的。
我这个人有个特性,但凡喜欢一个人,总是能记住第一次见到他的样子。谈不上一见钟情,也没什么故事,全是莫名其妙的小事。莫名其妙的,就住进了记忆里。
说不清道不明的,我开始喜欢周迅竟然是因为她那个“想想十年后的自己”的故事。没什么动人的,我也看过许多比这个更励志的,可那个时候就暗暗地想要成为周迅那样的人。
后来很多次,我都说过要活成周迅的样子。
想活成周迅的样子,不是也要像她一样成为一名演员,不是说要像她一样为爱而生。想要在什么地方成为周迅呢?至今我也还说不清,好像什么都要,但又不具体。就像史航说的,周迅不是一个名字,是一个形容词。
后来又看了很多她的电影和电视剧:《李米的猜想》、《如果爱》、像雾像雨又像风》、《大明宫词》,每一部周迅酷起来的时候,我也会跟着哭起来。我没有同样心情,可是光看见她的眼睛、她的脸就会被感染。
我只见过周迅一次,远远的。2015年新年的时候她来成都参加跨年活动,那个时候我还在大学。丝毫不顾学校会不会记我晚归,也毫不担心一个人在凌晨回去会不会危险。和我一样等你的人很多,你出来的时候整个人好小,哪怕我已经是在靠前的位置了还是看不清你。
我从来说不上自己是个文艺的人,可我也是有文艺情怀的。周迅是个文艺的人,我一直这么坚信。不是那种小清新式的文艺,是一种很酷的文艺。她曾说:我的目标是找个好丈夫,夏天的傍晚吃过晚饭后,两个人穿着短裤和拖鞋,手拉着手去逛马路。在路边买个西瓜回来,一人一半用勺子挖着吃,然后一年只拍一两部好戏。”你看,没有要拿到什么影后,没有要成为人生赢家。和普通人的爱情没什么两样,也很日常,可就是好美好好酷。
越喜欢她就越多的去了解她,越了解她就越喜欢她。
喜欢她在电影里又哭又笑,就算是穿着普通的衬衣、脸上有小雀斑也显得很迷人。
喜欢她说没有爱情会死,尽管每次失恋后她都无比痛苦,可当有新的爱情出现的时候她又活过来了,眼里笑容里全是光,毫不畏惧。
喜欢她低调不用微博,拍完戏就把自己和媒体隔绝,慢慢地放空自己。
喜欢她宣布恋情和婚讯的方式都好棒,不怕被评论,活得纯粹、自由自在。
喜欢小小她总是能爆发出大能量,可帅可媚,可柔可刚。
喜欢她人美心善,每年都帮助小孩举行One Night 公益晚会。
喜欢她已经四十多岁了,依旧活成了少女模样。
喜欢她太多太多了…她曾说:愿满天神佛助我放下我执。我一度用这句话做我的个性签名。
唯独喜欢周迅这份执念,我绝不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