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很小的时候,觉得吃饭是一件痛苦的事。我不喜欢吃菜,也不喜欢吃肉,只喜欢吃白米饭加榨菜。
等我长大了一点,就变得喜欢吃菜,不吃肉。不吃肉的原因很简单,我认为万物生而有灵,所以每次吃肉,都觉得挺恶心的。后来也偶尔吃肉,大概是因为我的身体发育需要营养,以及表达对食物链最起码的尊重吧。
有希望是一件美好的事,或许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
上大学离开父母以后,金钱的观念开始萌芽。肉竟然变成了我吃不起的奢侈品。每次和学长学姐们聚餐,我总是一股脑的往里嘴巴里塞,我不在乎面子什么的,我只想着吃饱。当然,生活并非总是这么委屈,我记得一天的兼职结束后,我走在回学校的路上,揣着辛辛苦苦赚来的100来块,步伐骄傲的像一只孔雀。然后我会奢侈的点一份红烧肉外卖。多年以后,我发现最幸福的时光不是在吃肉,当然也不是工作的时候,而是走在这条路上。一天的疲惫已经熬过去,美味的红烧肉在前面等着我。有希望是一件美好的事,或许是世界上最好的事。
饱暖思淫欲,暴富后很作…
后来啊,我变得稍微有钱了。我觉得我怎么能亏待了我自己?我开始点我喜欢吃的菜,吃不完就直接扔掉,比起浪费粮食,我更不愿意委屈我自己,哪怕一点点
我曾经喜欢一个男生,但是我很自卑,我的经济能力刚刚够自己活下去而已。但他不一样,他的早餐要吃桃园眷村。所谓“桃园眷村”?被称为早餐中的爱马仕,一根油条的价钱就是我顿饭的餐标。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有的人吃饭是吃“情怀”,而有的人就是单纯的在吃粮食。吃情怀的,是活在阳光下的人类,他的身体精致而营养,而我像一个巨型蜗牛,臃肿的身体里都是廉价的垃圾,我只好把自己蜷缩起来…
我努力收拾自己,终于变得像“阳光下的人”,我坐在豪华的餐厅里,服务员给我递上菜单,我顺手甩给旁边的人说:你随意点吧。其实我吃什么无所谓,我甚至可以不吃饭,我只想吃“情怀”。吃饭这种事只要意思一下就好了。以至于一道300块的菜我都没有力气去破坏它的造型。
有的人,挥金如土,也孤独如狗
其实,对300块的菜肴不屑一顾的人,可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吃着3块钱的泡面。而这些在深夜里吃速食的人,其实孤独又可怜。孤独到一个人去吃海底捞,连只布娃娃都不需要了。可怜到他的胃再也经不起折腾,满目疮痍的身体来不及自愈,就要面对明天的挑战。以前觉得“多喝热水”是一句没用的废话,其实能“多喝热水”是一种欣慰,有的人的胃和心,200度的热水也拯救不了,这时候恐怕需要点一支烟了。
所以啊,我讨厌有能力但却不好好吃饭的人。如果不开心,就去吃点甜的吧。食物给人的快感其实最接近幸福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