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明,正是破晓黎明。我从黑夜等待白天,等了整整一夜。当晨日的第一抹阳光冲破云尘落到窗棂时,我格外感动,同多年前遇见他时感动得热泪盈眶一样。
踏着初阳走出工作门口时。耳旁仍轻响着庄心研与贺敬轩合唱的《再也遇不见这样的人》。
我相信,这世上有人和我一样。听歌的时候会想起某一个人。有时候喜欢一首歌,也仅是因它的歌词感动了自己。连哼歌的曲调都泛着思念的气息。
我在他城,没有他的城。偶尔乘坐公交的时候没有乔装睡着,因为在乎的他不会中途下车。
能嵌进我余生的人,只有他。我见过柔软的云,尝过甘甜的水,看过崔嵬的山,却不及喜欢上他的砰然心动。
一个人生命中最大的幸运,莫过于在她的生命中遇见喜欢的人。尽管结局没有戏剧里出演那般完美,但也不算太坏。
他留在心里,也不枉此生。亦或可以把他的名字,告诉余生陪我度过的那人。坦诚以待才是爱一个人的最好方式。最好,余生陪我的人刚好是他。
我和他是同在一个小镇。高二时某次搭车去市里上学。恰逢放假结束日,人群密密麻麻。送我去车站的人,是村里人。远远便看见了他。我不敢向前,也害怕他看见我,所以便择了一处自认为他看不见我的地方,肆无忌惮地偷望着他。
当时车站里准备启程的列车总共有三辆。由于镇里的列车没有提前购票的程序,自然车位也不是按票入坐。所以车即将启程时,等车的人群便一拥相前。我以为不会与他同车。
未料,我踏上一辆车时,他走向我,扯了扯我的衣角。说:“没座位了,你来坐这吧,我站着。”
我不知道,同辆车是无意的,还是有意的。但那时候,心里乐开了花。
年少的时候最不懂感情,却自认为喜欢一个人可以甚过于生命。
如今想起他,已有一年未见。
高三时与他相约碰面。
一起走了很长的路,从他学校走到我学校,从西湖绕到南湖。
他说:“我从来没有和一个人走过这么长久的路,一步步走得如此踏实。”
他说:“毕业后,想去的城市是广州亦或深圳。”
总之,想在离家不远的城读书。那时,我还在想,会不会,有一半的原因是因为不想离我太远。这个问题,我始终没有问出口,也没有答案。
后来的后来,终于明白。有些话,要在当时说出口,有些人,喜欢就要勇敢去追。
他所提及的城市之一有深圳。而我,来深圳已有将近一个月的光景。他虽不在此城,但在我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