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天生就有遗忘痛苦的能力。
曾经感觉磨人的地方,也会显得异常可爱。
为什么呢?不是新的地方不好,也不是工作比之前还辛苦。
是每一段当时痛苦的日子,回忆起来脑中却只剩下美好。
这就是我们人类细胞的巨大贡献,那些带有痛苦感觉的细胞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消失。
在阳光下的足球场中,他们用别扭的身脚踢着一场只听呐喊却不见进球的比赛。
在罗家坪的晚上,他们和阿姨做着青团,第二天早上来敲我的门给我送早餐。而我在浴室,同伴帮我缓解尴尬,将他们支走。
我永远也赶不走他们。
不管是在办公室还是任何地方,不管我怎么凶,他们好像一点也不怕我生气。
“邓呼滔,你出去!”
“我就站这儿。”
“我现在有事。”
“没关系,我就在旁边!”
“你没关系我有关系!”我抓狂!哭笑不得。
那个小孩,长着一颗虎牙,笑起来有着酒窝,脸上一块胎记,但他本来就皮肤黑,这块胎记反而不那么突兀,倒像是本身自带的。
“唐老师心情不好,大家都别说话。”奇怪,他总是能精准猜到我的心思。我曾笑他心理年龄大大超过身体年龄。
那天,知道他会转走,我很伤心。
极度伤心几天后,嗓子越发的哑了。
“有学生要走“我发了条仅自己可见的朋友圈。照片是记在日记本上的字: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但是,人总是既痛苦又不想分开,因为有些人类,天生更倾向于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