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政”乃公共之事,“绩”乃成就功业。政绩观不仅影响干部成长,更关系事业发展。2月5日召开的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也强调指出,要“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如何推动全体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笔者认为,需做好以下三点。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刻理解“政绩为谁而树”。为官之道,首在政绩观。政绩观是干部对如何履行职责、追求何种政绩的根本认识和态度,反映的是干部的党性修养、政治立场、格局境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作出一系列重要阐述。要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深刻领悟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造福,努力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二、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引导干部“树什么样的政绩”。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新发展理念就是指挥棒、红绿灯”。现实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牢固树立和落实正确政绩观,赢得群众认可,但也有少数领导干部政绩观不正,干出了一些自以为领导满意却让群众失望的蠢事。近期,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联合摄制的年度反腐大片《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的第二集《政治监督保障》,就播放了很多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的案例。要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力度,切实提升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和工作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用好“四下基层”这个主要抓手,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三、树立鲜明考核导向,着力宣传“靠什么树政绩”。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绩考核指挥棒作用,树立正确的考核导向、用人导向,突出以实绩论英雄,让想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荣誉、有舞台,让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干部没位子、摘帽子,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鲜明导向。同时,要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要从重或加重处分。在日常监督执纪过程中,要把有无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对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及时亮红灯、踩刹车,坚决纠治自由主义、本位主义、保护主义,推动切实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曾红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