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陈辞、反面陈辞、侧面陈辞都作为有效的说话方法,在运用时,以慎重的态度对待它,不费多大力气就能达到目的。这三条原则中,第一条与第三条,都是要避开与对方的意见正面冲突,在提高对方自尊心的前提下所建立的。
富兰克林为了提高他人的自尊心,不仅从来不直接指出对方的错误,而且从来不以自信的口气、坚決的语气说话。要想使他人在你的教训与指示的方式下谈话,要他自己认为是错误的
而抛弃原来的主张,是难得做到的事。
你如果只从大道理上,表示你是绝对正确的,只会伤害别人的自尊心,而难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富兰克林曾经对他一生的谈话方式,做了总结:“当我与人讨论到能引起争辩的任何问题时,我是从不说当然、无疑,或者其它绝对肯定的词句,我已经习惯于用也许是,或者大概是,以及我想以为是,再就是我的观察与见解没有错时,就是当如是等种种说法。”
如果像这样,便能使你牵着别人的鼻子走,并使他感觉到你不是在牵着他的鼻子,这样才能达到预想的目的。
不管与什么人谈话,最好是简明扼要,能很有分量地击中要害。不能啰里啰嗦、拖泥带水,使他人花费了半天时间,半身力气,还是摸不清门路。
提纲挈领,把十句话的意思,在必要时总结为一句话说出来,这一句话表达的力量,比十句话要强得多。
俾斯麦曾经说过:“凡是有人同我说话,务必要三分说完。”因此,他曾经有几条很有价值的规则,即“字句越通俗易懂,印象力感强”;“无论怎样一件纷宗复杂的事情,必选择只需要几句话,就把心底的话全都表达出来。”他最讨厌人们在他那儿长谈,或者把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或是用繁枝末节来拖延时间。
在他手下工作的人员,必须能在十分钟内,把一本一百多节的法律草稿,或是政治文件写出一个报告,他要的人就是要精干。像这样,既不浪费精力,也不浪费时间。
总的说来,谈话的应用,必须因人而异,因事而定,因时间而定,因地点而定,因物体而定。见机会而作,作而合理,合理就能感动人。最后还能总结出几点:
一、要知道人们的全面,被人了解的少数。
二、多提问题,少发表主见。
三、多引据资料,少做主观判断。
四、发动要由自己作主,多询间对方及他人的意见。
五、多注意对方谈话时的态度、声色与气色。
六、多注意对方上下的间隙与说话中的时间。
七、多注意对方关键问题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