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剧场】
小云与小鹏经朋友介绍认识,在相处了半年之后,双方登记结婚。
在结婚之后,小云每天好吃懒做,不是看电视就是刷手机,花钱也大手大脚,而小鹏生活节俭,双方经常为琐事吵架,为此,小鹏觉得两人无法生活在一起。次年1月,小鹏提出离婚,两人准备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但是,小鹏听说现在离婚存在一个“离婚冷静期”,那么,“离婚冷静期”是怎么回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撇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夫妻双方准备离婚时,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双方暂时分开一段时间,以考虑清楚是否继续离婚。我国法律之所以规定离婚冷静期,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做出草率决定而冲动离婚。
据此可知,在我国离婚冷静期的时间是三十日。在期限届满之后,如果小云和小鹏双方坚持离婚,则他们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
【小剧场】
小云和小鹏最终还是度过了离婚冷静期三十日决定离婚。
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那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离婚手续应当如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 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 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并不是离婚的必经途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的,双方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男女双方在取得离婚证后,夫妻关系彻底解除,但双方仍是孩子的父母,一方负责抚养孩子,另一方就应当按期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