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书像一条长河,比如《约翰·克里斯多夫》。江声浩荡,自屋后上升;大江奔腾入海,一路风景壮阔。
有的书像一座大教堂,比如《追忆似水年华》。结构严谨,细节妍丽,当七卷读到最后,仿佛头顶上方一个华美庄严的教堂穹顶正在慢慢合拢。
《苹果酒屋的规则》也是重量级的长篇小说,有五十多万字,写了三代数十人,从一九二零年代直到八十年代。
这本书给人的感觉像植物,或者确切说像一棵苹果树:它根植在一处贫瘠的山区,慢慢汲取养分,生根,发芽,开花,然后结出饱满美丽的果实。一年又一年,结实、沉默,又生气勃勃地生长着。
此前我读过约翰·欧文的《独居的一年》和《盖普眼中的世界》,觉得欧文很关注个人,他笔下的人物境遇起起伏伏,每个人挣扎着,却又凭着本心过一生。相比之下他对外界似是不大关心,再大的社会热点,一战也好,二战也好,都只是背景。
但是读这本书我发现自己看错了,欧文也可以是关心社会的,只不过他关心的不是热点事件,而是那些对一代人、两代人、所有人造成巨大影响的观念的变革。
在《苹果酒屋的规则》里,欧文深入探讨了女性的权益,尤其是至关重要的堕胎权。
圣克劳兹孤儿院附属医院的拉奇医生坚持为不幸的女人堕胎。那些漂泊不定的妓女、穷困的女工,她们愿意生,就可以来这生;不愿意,就可以来这里安全地堕胎——尽管堕胎在当时是违法的。(直到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才宣布堕胎合法,但现在又有一些州收紧政策。)
拉奇医生为什么要帮女性堕胎?他为什么要编造孤儿院的历史?美洛尼为什么离开孤儿院,又为什么有那样的遗愿?坎蒂为什么爱上华力之后又爱上了荷马?这些地方都写得令人信服,而不是让读者看了,只觉得“他们都是怪人”,就蒙混过去。
——要知道,个人转变是很难写的。
一个人究竟为什么形成一个观念,又改变这个观念?念头在混沌的意识之水中如海草随风飘摇,是哪一棵海草改变了生长的方向?这比一场爱情、一场大战,都更难写。
欧文把这一类转变——个人的无硝烟的战争史——都写得很好看,不枯燥,不生硬,非常难得。
主人公有个奇怪的名字:荷马·威尔士,他的名字是孤儿院护士取的。许多孤儿顺利地被人领养,但荷马的运气不大好,他被送去过四户人家,有一家人虐待他,有一对夫妻人挺好却在户外运动时被洪水冲走了,结果荷马就在孤儿院一年年长大成人。
幸运的是,院长拉奇医生和两个护士都很有爱。孤儿荷马是在充满爱的环境里长大的。
荷马成了孤儿院的小助手,帮着管年纪小的孩子、给孩子们读书。拉奇医生训练荷马学医,他天分过人又非常勤奋,使得拉奇医生幻想他会受到资助读医学院,然后继承自己的衣钵。
可是少年荷马不愿意。他离开了孤儿院,跟着坎蒂和华力去了观海果园。
“苹果酒屋”这个词,一直到本书第296页才出现。不知道是该称赞欧文的娓娓道来的耐心,还是对他起名的随意感到服气呢?
“苹果酒屋”,是苹果采摘工的宿舍,每到收成季节,采摘工就住在这里。在此后的十五年里,坎蒂和荷马在这里偷情;他们的儿子又在这里遇到初恋情人。
一个比欧文更残忍或者说更现实的作家,对荷马、坎蒂和华力的三角恋会怎么写?——比如正常的中国连续剧套路,恐怕只能写鸡飞狗跳、人仰马翻,要是再“三观正”一点,荷马就该被当作“渣男”批判到死了。
但欧文的写法差不多是和这种“外部现实”无关的。他写了一条艰难的路,在这条路上走的三个人,都必须高尚、善良、隐忍。
坎蒂和华力一起长大,情投意合,又都漂亮优秀,长大了自然就在一起了。华力善良而孩子气,坎蒂个性更成熟,更有掌控力。
荷马也吸引了坎蒂:他就像她父亲一样心灵手巧,还像一个自卑的穷小子仰慕一位公主那样仰慕她。
二战中,华力成为飞行员,飞著名的驼峰航线,在缅甸失踪。大家都以为他死了,荷马和坎蒂开始交往。
为了照顾华力的母亲的感受,他们俩的交往暂时没有公开。坎蒂怀孕了,两个人去了孤儿院附属医院,拉奇医生帮她接生了一个健康的男婴。这个男婴被注册为孤儿并被荷马收养。
华力回来了,他受了很多苦,瘫痪并失去生育能力。坎蒂决定终身照顾他,嫁给了他。
此后的十五年,华力和坎蒂成为一对相爱的夫妻,而荷马和他的养子也生活在观海果园。他们四个人就像一家人一样生活着。
三个大人都全心全意地爱着安琪尔这个孩子。坎蒂和荷马谨慎地保持地下情,他们猜测华力知道了一切,只是不说罢了。他们俩讨论,什么时候把这一切向这两个亲人坦白?
他们俩走的是一条多么崎岖的路,一条不道德的、受煎熬的,但是符合他们本心的路。这里写出了人的复杂性,实在让人唏嘘。
作家如何安排自己笔下的人物,是和作家自己的好恶强有关的。就算写不伦的关系,欧文也是在真情实意地写。他笔下的感情毫不龌龊。
十五岁的安琪尔爱上了美丽的黑人少女罗斯·罗斯。她被父亲强奸和虐待,还怀了孕。荷马得知以后,违背自己多年的信条为她堕胎;这件事又促使荷马回到圣克劳兹孤儿院去当妇产科医生。
罗斯·罗斯在逃走之前,给她父亲致命一刀。她父亲告诉警察说自己是自杀。这个故事不怎么让人开心,但是欧文笔下,就算这个残忍的野兽一样的罗斯先生,也有人性的一面;就算罗斯·罗斯这样不幸的女孩,也有开始新生活的可能。
一个善良的作家,很舍不得让笔下的人物变得邪恶或受到邪恶残忍的对待,即使写那些邪恶和残忍,也不知不觉用了积极和乐观的笔调去写,给角色一个光明的尾巴。
而安琪尔,因为这样的初恋,这样的出身,他开始认真思考人生,所以他成为一个作家。——欧文的小说里总是有人要成为作家的。欧文热爱作家这个职业,他愿意让自己喜爱的人物成为作家!
欧文既有柔软的心,也有古怪的幽默感,在我看来,这本书快结束时的一个情节把这两者特别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荷马在孤儿院的女友美洛妮,成年以后一直想念他,怨恨他,误解他,但是她死后把遗体捐献给了圣克劳兹孤儿院:“这样,我也许终于可以为他派上一点儿用场了!”
当然荷马并没有拿她来做实验和研究,他骗大家说,美洛妮的遗愿是葬在这里。于是大家在后山坡的苹果树下挖墓穴,累得腰酸背痛(美洛妮的个子很大,需要的墓穴也很大)!这一段让人觉得很好笑,但是又很想哭,莫名地感动。
《远大前程》《大卫·科波菲尔》《简爱》,这些是孤儿院里念给孩子们听的睡前读物,可是书中孤儿院的孩子长大之后,还是一读再读,成为他们的人生之书。这些古典小说的汁液,流淌在《苹果酒屋的法则》的脉络之中,自然而然,生机勃勃。
约翰·欧文被认为是罕见的继承现实主义精髓的作家,二十世纪的狄更斯。
欧文那娓娓道来地讲故事的手法,是古典的;他对普世价值的坚持,也是古典的。但他笔下的人物更注重自我,也更加古怪。或许是身为一个现代人,他远比那些古典作家更加放纵不羁爱自由吧。